广州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招聘33名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工作,我校决定于近期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清华大学附属中湾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学校,12年,隶属于广州市教育局,是一所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于9月2021日1正式开学。作为主管清华大学附属中学运营管理的广州市教育局,清华大学湾区学校是一所公立学校。它将继承和发扬“为了每个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的教育理念,继续探索学生个性化培养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守办学初心,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和衔接小学、初中、高中的多种办学模式。学校致力于办好具有中国风、清华血脉、百年精神、未来发展、国际品质的百年名校,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此,学校热烈欢迎有志于基础教育事业,有教育理想和激情的优秀2022届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加入。

二、招聘岗位

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教育局附属清华附中2021第二次公开招聘需求表(附件1)。其中,岗位代码1-5至1-20为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至1-4为非教师岗位。

第三,招聘对象

1.2022毕业生:指2022年10月1至2022年2月31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有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2022年未毕业往届学生:指2021 65438+2 31之前未就读的学生(含持有海外学历学位证书者)。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

港澳居民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的规定报考相关职位。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不含学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基本要求,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穗人社发[2065 438+00]128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人口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迁入广州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体资格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与其报考岗位相应的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点从报名第一天开始计算。

2.所有报考人员的专业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未列入202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该专业的主要课程与岗位要求基本一致的, 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与岗位要求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和高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经招考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的专业。

3.报考人员可以报考非最高学历学位,但报考所用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满足岗位要求。比如,招聘岗位对学历有要求,学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大学本科学历或相应的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报名时应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代码为1-5至1-20,研究生阶段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的人员,其专业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5.所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须在见习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期满未取得者取消资格。

6.报考汉语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已取得国外研究生学历者除外)。

7.港澳留学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外留学并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2022年2月31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8.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6月65438+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9.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未满五年,或者在处分期间受到其他处分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

4.因违法违纪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纪律处分,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宜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

五、教师岗位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代码1-5至1-20)按照网上报名、综合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讲课/试教)、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注册方式:

(1)报名时间:2月05日2021,65438+9:00至2月07日2021,17: 00。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

2.注册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诚信进行,不设人工资格审查。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自动核对报考人员的专业和学历。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任何一项要求者,不得报考。申请人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予以备案。本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及本人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不允许同时用新旧身份证号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完成在线注册过程,注册将无法更改。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一张。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为未登记处理。

(4)2022年未毕业的往届学生,需要上传学历、学位证进行报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者,视为未注册。

(5)原则上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在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可酌情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数量。同一招聘岗位在同等报考条件下,按照1: 2的设置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能取消或减少考试,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综合素质评价

1.时间:预计2021,65438+2月25日-2021,65438+2月26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具体地点以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和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表见下表。

4.综合素质测评得分100。综合素质评价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名,按照1: 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者,按实有人数进入心理素质测试。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综合素质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心理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免试者,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2.具体时间和考试环节另行通知。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仅供用人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五)现场资格审查

1.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者,按时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签字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21清华大学附属广州教育局中湾区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见附件3)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职人员还需要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

4.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出入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或拒绝其考试资格。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讲座/试教)。

(6)面试(讲座/试教)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面试(讲座/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讲座/试教)成绩将在面试期间当场公布。

3.根据面试(讲座/试教)成绩,各岗位按照1: 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者,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于面试(讲座/试教)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满分为100,合格分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得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4.按照面试(讲座/试教)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合格分60。只有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的才能进入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讲座/试教)合格人员和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到低排序。

5.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于笔试(但纳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讲座/试教)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

6.对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免于笔试(但纳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讲课/试教)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

7.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身体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3修订)》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经批准后只能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调查

考察体检合格者。考察按照《中国* * *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gt;通知》(粤人社发[2065 438+00]276号)。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10)宣传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1)补充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其他人选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补考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放弃的应聘人员(三个月内未按用人单位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调配、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成功员工在人事聘任制下聘用,在聘用期内根据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非教师岗位招聘程序

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至1-4)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符合教师招聘注册的相关要求。

(2)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2月22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保管好它。

(三)笔试

1.时间:预计2021 65438+2月24日。详见准考证。

2.地点:广州。详见准考证。

3.内容:校医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

4.成就:满分100,按30%换算计入总成就。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5.在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6.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具有与所报考岗位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

7.对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博士学位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可不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附属清华大学中湾区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目录》(见附件3)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职人员还需要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出入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或拒绝其考试资格。

4.只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未通过(含未参加)的,递补人员可根据合格的笔试成绩参加资格审查。

(5)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实际操作和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60。面试成绩按70%折算成总成绩。

4.按笔试和面试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只有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的才能进入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考察、公示、更换、调配和聘用程序。

符合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公示、更换、调配、聘用程序的相关要求。

七。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2.对于入职后表现突出的教师,根据其个人需求,学校可根据协调提供集体宿舍或人才公寓。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2021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笔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考生必须在考前14天起注册“悦康码”或“穗康码”,自我监测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出现居住和接触史变化或相关症状,要及时在“粤康码”或“穗康码”中报告和更新,出现症状者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管理自身健康,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检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2)考生须持健康二维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二维码为红色或黄色的考生;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未处于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未按考点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居民,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当地城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4)“悦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色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正常,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场测得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不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我校有权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宜。

九。其他要求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均可报考。凡未按规定条件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在各环节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和社会上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招聘无关。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考生在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正规者不得参加。

(5)为方便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就业后必须将户口迁入广州。

(6)考生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通过考试的考生必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同时承诺如被聘用必须按时报到,违反承诺者将被记入失信人名单。

(七)就业后,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聘用后用人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本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接受上述条件。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九)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招聘电话020-62969980(工作日8: 30-11: 30,14: 00-17: 00)。联系电话:18520051285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华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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