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德育的目标和内容

小学德育的目标和内容如下:

我们说德育目标是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法纪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标准要求,是我们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小学德育的目标是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和文明习惯,具有“五爱”的情感和生活自理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了解并热爱你的家乡。热爱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并知道它们的含义。有一定的民族自豪感和自豪感。

2.有初步的集体意识,关心和热爱集体。知道劳动光荣,懒惰可耻。知道研究是你的主要任务,努力学习。相信科学不迷信。

3.尊重他人,乐于助人,礼貌待人,初步掌握自己在家庭、学校、社会中与人交往的礼仪规范。有基本的公共道德。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初步认识。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小学生行为规范,有初步的纪律观念。

5、性格活泼开朗,有同情心,不任性,逐渐有了自理能力。

德育内容是为完成特定的德育任务,实现德育目标而确定和安排的特定教育内容。德育内容的性质和构成由德育目标决定,德育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受受教育者思想道德发展水平制约:德育内容的针对性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现实社会的迫切要求出发。

小学德育重在文明生活习惯和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和五爱教育。特别是注重文明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的所有内容都侧重于启蒙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