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美育的领导?

(1)小学和初中必须把音乐和美术课作为必修课。不要随意削减课时,不要把音乐、美术课挪作他用。普通高中和非艺术类、师范类职业高中应开设艺术类讲座或选修课;重点高中可以开必修课;幼儿园不开设专门的艺术课,但教学内容应包括各种形式的艺术活动。

(2)中小学应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音乐、艺术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教材主要选自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补充一定数量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学内容。

(3)学校管理者应重视艺术课的课堂教学改革。要按照美术教学基本标准和美术精品课程标准组织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努力创造条件,组织各种艺术团体,发展学生的艺术兴趣和特长。要深入艺术学科教研组,和老师一起研究教学中的问题。要上课,看课外活动,帮助老师总结实施美育的经验。

(4)加强艺术课程的师资队伍建设。近几年应该做到:全市初中、实验初中、实验小学、乡镇中心小学等初中、小学要配备专任教师;农村地区的单高中和其他初中、小学要有兼职教师,有条件的要配备专职教师。

要稳定现有的美术教师队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福利待遇、评先选模、晋职晋级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努力创造条件,为他们进一步学习、观察、科研、创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那些为艺术教育事业尽职尽责的积极分子应该受到表扬和奖励。

(5)改善美术教学条件。根据国家教委《初中、小学全日制音乐、美术教学设备备案》的要求,争取逐步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配备标准为:重点中学、实验初中、实验小学和大中城市学校,按第一种标准配备设备;县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按二类标准配备;村小学按第三标准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