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

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如下:

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作,突出音乐特色,注重学科综合,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就是要引导学生对音乐感兴趣,让人感受到音乐的艺术美。以读书为动力,可以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不断提高对音乐的感知,使学生主动学习。

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作。

音乐可以在演唱和演奏的实践中积极引导和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团队精神,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意识。

3.突出音乐特色,注重主题综合。

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音乐学科的整合可以开阔学生的艺术视野,加深对音乐艺术的理解,让学生去想象和表达音乐。

4、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音乐是一个面向全体学生的项目,这样才能普及和推广。尊重个性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活动,以自己的方式将普遍音乐与独特的个体结合起来,给学生更多的音乐发展空间。

扩展知识:

音乐课程标准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学科课程标准之一。我国教育部先后在1932、1936、1942、1948颁布了小学、初中、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包括教学目标、教材大纲和教学要点。教学目标略有不同。

1936中学音乐课程标准设定的教学目标是:

(1)发展学生的音乐天赋和兴趣;

(2)使学生能唱普通的单音节和复调歌曲,了解初步的乐理;

(3)训练听觉,使之具备欣赏名曲的能力;

(4)培养美的感受,以及和谐、有趣、努力、进取的精神。

高中是:

(1)继续发展学生的音乐天赋和兴趣;

(2)能使独唱和合唱更深刻的歌曲;

(3)增加音乐欣赏程度;

(4)培养和谐、美好、强烈、平静的情感,发挥善良、和平、勇敢、英雄主义的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