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春季开学会推迟吗?
法律分析:河北省春季开学不会推迟。目前部分城市已经明确开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今年春天学校将如期开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和病原携带者进行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在确诊前在指定场所进行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实施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隔离期满前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离开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时,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