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哪些推动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的经验和创新举措?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为根本任务,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
图表
美育的全过程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感情,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宽广的胸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所有。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在整体推进各类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基础教育中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和学校差距,让每一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区域差异,以改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美育教学条件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和典型引导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齐抓共管。加强美育综合改革,协调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和互联,狠抓管理,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3)总体目标。2015起,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到2018,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设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全年龄段美育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衔接的中国特色现代美育体系。
第二,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
(四)美育课程目标的科学定位。学校美育课程建设应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重视美育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课程的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要以审美和人文素质的培养为重点,以创新能力的培养为重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的美育课程目标。
幼儿园的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培养幼儿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懂得珍惜美好的事物,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和创造美,让幼儿快乐地生活,健康地成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课程要注重激发学生的艺术兴趣,传授必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发展艺术想象力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形成一到两种艺术特长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审美风格和审美理想。普通高中美育课程应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的需求,体现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拓宽学生的人文视野。特殊教育学校的美育课程要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注重潜能开发,将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训练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高职院校的美育课程应加强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高校美育课程要依托相关学科优势和地方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引导学生提高人格修养,强化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增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学校美育课程主要有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纲要,逐步开设好美育课程。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要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职业院校在开设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开设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高校在开设有限的以艺术欣赏为主的选修课的基础上,应开设艺术实践、艺术史、艺术评论等选修课。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
(6)实施美育实践的课程管理。美育实践是学校美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教学计划,与课程管理一起实施。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以及学生参加社区和农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表演、参观艺术展览等情况。应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贴近校园生活,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和创造具有时代特色、校园特色和学生特色的美育活动。要以戏曲、书法、篆刻、剪纸等中国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形成本地学校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儿童音乐剧等集体活动。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营利性艺术竞赛,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
第三,大力改进美育教学
(7)深化学校美育改革。建立以提高学校美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美育课程、课程标准和内容要求,强化美育目标,并根据社会文化发展的新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利用地方民族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积极参与中外文化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建设,取得一批美育综合改革重要成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学校美育整体发展。
(8)加强美育的渗透和融合。美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的各个方面,渗透于各个学科。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融合,与各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挖掘不同学科蕴含的丰富美育资源,充分发挥语文、历史等人文学科的美育功能,深入挖掘数学、物理等自然学科的美育价值。大力开展以美育和课外实践活动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充分发挥各学科教师的优势,围绕美育目标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的合力。
(9)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艺术院校要注重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专业设置要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强化社会服务意识,强化实践教育,进一步完善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为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培养高素质、多元化的艺术专业人才。遵循艺术人才成长规律,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与文化课教学相得益彰,坚持德才兼备,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文化底蕴深厚、综合素质全面、专业素养扎实的艺术人才。
(十)建立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美育资源覆盖面。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加强美育网络资源建设,加快推进偏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化教育资源全覆盖。支持和辅导教师使用大量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向偏远农村学校输送优质美育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共同建设美育资源网络平台,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相匹配的高校和中小学美育课程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结合“互联网+”发展新形势,创新学校美育教学方式,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学习平台建设。
(十一)注重校园文化环境的育人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教室、楼道、广告牌等。,营造优雅、唯美、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育人、以景育人。要通过校园文化环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浸润学生心灵,引导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命之美、心灵之美。进一步办好中小学生画展,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建设一批体现正确教育导向、文化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
(十二)加强美育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题,并给予一定倾斜。以服务决策为导向,整合资源,协同创新,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打造高校美育综合研究的高地和决策咨询的重要场所。研究制定大学和中小学美育课程学业质量标准,深入开展美育教学和教材研究,形成教材更新机制。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建立教研人员准入制度,严格把关要求。探索建立县(区)美育中心教研合作机制,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中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四、学校和社会美育资源的整体整合。
(13)采取有效措施配备美育教师。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高校应根据开设美育课程的需要,加快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制定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小学美育教师短缺问题。按照落实城乡中小学统一人员编制标准的要求,通过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实践,建立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美育教师。实行美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对口联系、下乡走访、挂牌支教等多种形式,鼓励城市美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14)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美育教师的整体素质。各地要建立与地方政府、工业企业、中小学合作培养美育教师的新机制,推进美育教师培养、培训、科研、服务一体化,切实提高各级学校美育教师水平。鼓励建立校际美育合作区,发挥美术学科名家工作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师资均衡发展。鼓励教师参与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教师联合开发和开设美育课程,倡导跨学科合作。完善老中青年教师指导机制和新老教师互助机制。搭建美育课堂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加强经验交流和培训,加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美育教师在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力度,推动各地开展农村美育教师培训。
(十五)整合各方资源,充实美育教学力量。教育部门要团结和依靠文化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选拔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积极参与文艺教育志愿服务工程,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教师、艺术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员到中小学兼职艺术教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积极探索组建美育联盟、文艺工作者助学联盟,依托联盟搭建农村美育平台。继续鼓励和支持专业文艺团体和非专业高水平文艺社团有计划地到高校开展校园高雅艺术活动,组织专家讲座团举办专题美育讲座。聘请艺术家、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专业艺术院校要积极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
(十六)探索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应加强家庭美育的引导,规范社会艺术分级市场,加强社会文化环境的治理,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教育作用,改变艺术学习的技术化、功利化倾向,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美育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教育、宣传、文化等部门与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机制。
五、确保学校美育健康发展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美育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发展美育的职责,把发展美育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美育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按照职能分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十八)加强美育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美育综合改革。研究完善学校美育相关规章制度,使美育制度规章制度及时适应实践发展需要,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十九)加大美育投入。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满足美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建立学校美育装备补充机制。各地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高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在学校布局更多文化建设项目,促进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互动互联,促进校内外资源和设施共享。鼓励各地筹集和使用社会资金,对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给予专项补助。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加大投入,支持地方尽快补齐学校美育短板。
(二十)探索建立学校审美评价体系。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地区和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中小学美育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自评。自评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自评结果要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官网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示。制定符合高校艺术专业特点的教育教学评价标准。建立学校美育工作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各级学校美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编制年度报告。教育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编制并发布全国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
(二十一)建立美育质量监控和督导体系。中小学美育课程开课率已纳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各地要将其作为学校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学校美育质量监测应每三年组织一次。鼓励各地运用现代化手段监控美育质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美育纳入督导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