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小学二手房

本报9月6日讯从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9月3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涵盖九个方面,包括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机制;严格房价备案管理;严禁利用学区房炒作房价;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商品房限售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房信贷的审慎管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据芜湖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从九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楼市的调控和监管,不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最终目的是让人们对政策的预期更加明确和稳定,达到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的目的。

具体来看,《通知》提到,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本文发布后新购,以网签时间为准),取得房地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非摇号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两年方可转让”的规定,居民购买的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满两年方可转让。

同时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严格,引导各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不接受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不予办理价格备案。根据市场需求,科学引导分期预售许可办理节奏,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备案后1年内价格不调整,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

芜湖住建局负责人表示,这些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行为。

同时,为稳定房价,防止借学区房名义炒作,通知明确禁止利用学区房炒作房价。

按照要求,加强学位政策落实监管,确保热点学区严格执行同套住宅。小学6年内、中学3年内只招收一名学生(多胞胎、二孩家庭除外)。

同时,要精心规划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招生政策,通过教师交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均衡发展,遏制“学区房”预期上升。

此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信息发布平台、网络媒体等市场主体利用学区房炒作房价、利用学区房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在广告中利用“学区房”进行宣传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在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方面,《通知》提到,加大住宅用地储备,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重点增加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供应,提高中低价位住宅用地供应比例。2021芜湖市区在去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公布出让面积不低于2850亩。

安居客平台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芜湖二手房均价为1006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12%;新房均价8684元/平方米,环比下跌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