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成都市中小学教材选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和管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于2014和2015年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5-7月,成都市教育局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教二[2065 438+04]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65 438+05]27号)等文件,起草了本方案。
二、原则和思路
为规范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杜绝违规选用,我们力求科学严谨地制定选用办法和选用流程,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出版的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纳入选用范围。严格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执行评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
(2)科学原理。中小学教材选用流程和方法要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成都市各科、各学科教材选用。
(3)适宜性原则。教材的选用要有利于课程改革的实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选择质量好、服务好、难度适中的适合本市中小学生的教材。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管理职责、遴选机构、遴选方式和程序三个部分。
(1)管理职责
1.明确了教材选用的责任单位:普通高中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材选用在省内进行,省级学科以外的学科教材选用在市内进行;义务教育教科书的选用以市为单位进行。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区(市)县、普通高中按程序逐级上报,经教育部门确认后可自主选用教材。
2.明确了教科书版本变更的具体程序:确需变更教科书版本的,学校应当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组织论证。确需更改的,应按权限上报或提交教材选用委员会按规定程序选用其他版本。版本改了以后,从初三开始用。
(2)机构的选择
进一步细化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职责分工,拟建立文秘数据库、课程教材专家库、一线骨干教师数据库等三个教材遴选数据库,组建工作秘书、遴选课题组、遴选委员会等遴选机构。
1.建立工作秘书数据库: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推荐,建立教材选用工作秘书数据库。书记库工作人员由区(市)县教育局科长或学校校长组成。教材选择工作秘书在秘书图书馆抽签。工作秘书负责教材选用的协调、联系和服务。
2.建立专家库:由区(市)县教育局推荐,教材分章节、学科选择专家库。专家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和学校校长,另一部分是一线骨干教师。
3.成立学科遴选小组和遴选委员会;
①选题组:从相应的学段和学科专家库中抽取7名专家(一级库2名,二级库5名)组成教材选题组。学科组组长在学科组成员中抽签产生。选择学科组,负责教材的具体选用。
②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抽签产生的评选委员会成员中任命。在所选学科的学科组中,每个学科组抽签产生1名专家,然后根据专家结构在相应学科的一级库或二级库中抽签产生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50%的一线教师,并保证遴选委员会专家为奇数。评选委员会负责监督评选过程,确认评选结果。
(3)选择方法和程序
遴选单位应当在教材遴选工作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教材遴选的有关事项,公开征集列入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中小学教材选用实行入门管理,采取专家独立盲评、逐次无记名投票、逐步集中确定教材版本的方法,选用各版本教材。选用单位将教材选用结果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对异议进行核查和处理。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选用教材的,选用结果应报市教育局备案。
同时,对遴选工作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遴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遴选程序和相关要求开展教材遴选工作,不得干预教材遴选过程和结果,并应主动公示遴选结果和受理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教材编写、出版、发行等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材选用。凡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教材选用秩序的,选用单位将取消本次选用教材,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自主选择教材的区(市)、县和普通高中必须参照本方案。
本文件解释人为市教育局普教处,解释人为张文。电话号码是028-6188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