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少儿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1)中小学生和婴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人每年90元。
二、门诊和急诊
门急诊和住院待遇如下:门急诊起付线300元/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元/次,医保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次,医保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次,医保报销比例为60%。逾期参保的,除新生儿和新符合条件人员外,设置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住院标准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最低起付线的,基金支付比例相应调整,具体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由75%调整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由65%调整为70%;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由55%调整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大病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方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承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承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重特大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以及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分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低于起付标准和高于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