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开展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专项待遇工作。
泰州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第一,治理的重点
在学校、本人房屋或出租房屋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
向学生提供家庭辅导和补救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学或者管理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将学生介绍给社会培训机构的其他老师或者补习班,并从中牟利;
以家长、子女、家人、亲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
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由家长组织,租用场地,请老师有偿补课;
以学校组织名义为学生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二、主要工作
各学校要进行全面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自查并签订告知书。学校可采取个别自查和内部互查的形式,认真查找和梳理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情况。
各县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横向、纵向开展,不遗漏一所学校、一名教师。
市教育局将对直属学校、县教育局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对各地进行“推磨式”交叉检查。
第三,问责制
对查实的违规教师及相关人员,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处理办法》、《泰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中小学在职教师行为治理七项责任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知》还公布了泰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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