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招聘社工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1.报考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区外在职教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具有亚热带高中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近五年内被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

近五年内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竞赛并获得地市级以上一等奖;

(4)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地市级以上一等奖,或个人获得省级前三名。

2022年9月1日起在我区任教的专任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居民或公职人员)的在职教师(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具有教师初级以上系列职称,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报考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的在职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且职称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职称或高级技术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在企业具有1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市一等奖。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具有1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