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办法

河北省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措施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论,主要说明文件起草依据、防溺水工作机制和《办法》适用范围。

第二章管理责任,主要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的工作责任。

第三章日常管理,主要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如何规范日常管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的妥善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的牵头部门和实施时间。

《办法》颁布的意义

一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学校要认真落实预防学生溺水的职责,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是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涉及学校的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对缓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查处;

三是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组织领导不力、未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力,对学生溺水事故处置不当造成事故频发或不稳定事件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