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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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学生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奖励6万人,每生年收入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高职高专、第二学士学位)给予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拨款
资助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基于校园的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校内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一种国家助学贷款。
5.国家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被征集服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金额,以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本金及全额还款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中较高者为准;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减免学费的数额,按高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数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年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实施。
7.师范生公共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培养的学生,以及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秀教师计划)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用交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对教学感兴趣且符合非师范专业条件的优秀学生,可在招生两年内转入公办师范专业,高校退还学费、住宿费并补发生活费补贴。一些省份还实行了当地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中西部省份的地方师范院校也开展了当地优秀教师的培养工作。报考以上地区师范类专业的同学可以具体咨询相关院校。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交通费用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教育部门。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二台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俭学
大学生可以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果暂时筹不到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到入学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大学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和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捐赠,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校内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行校内资助。
三、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
不同地方对大学生就业补贴标准有不同的政策。以安徽省为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生活补贴。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连续津贴金额约为1,000-3,000元,根据不同标准有所不同。
2.一次性大学毕业生就业,政府会给他们一次性就业补贴,不同地区补贴不同,补贴3000元左右。
3.经济学家一直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所以国家推出了大学生一次性最高贷款,达到1.5万元。
法律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已出台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和财政、税收、金融等阶段性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2022年国家资助贫困生政策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幼儿)资助标准300元/生/年。(优先考虑贫困人口不稳定家庭学生、农村地区容易返贫的贫困人口家庭学生、因事因灾重大事故家庭学生、贫困人口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孤儿和烈士子女)二。义务教育(一)“三免一补”。“三免”是指免除文具费、课本费和学杂费,“一补”是指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免文具费标准20元/生/年;教科书免费标准为小学生105元/生/年,初中生180元/生/年;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生850元/生/年免学杂费。“一补”即贫困家庭学生的寄宿制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贫困家庭学生非寄宿生活补助: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对人口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生每年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5元/生/日,每学年补助200天,即1000元/生/年。三、中等职业教育(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民族自治地方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中免收学费。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为全日制正式学生一、二年级学生、农业专业学生和非农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3)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政府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级以上(含二级)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特别是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四、普通高中教育(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第一类2500元/生/年,第二类1500元/生/年。(2)免除原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返贫或致贫风险的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包括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800元/生/年。(三)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生活费补助。2020年前入学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补助政策,直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年期满。对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调整为“三类”(全日制学校容易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因原因和灾害事故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过渡期(2021-2025)补贴标准为2500元/生/年。五、高等教育(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 * *同一借款人,由* * *负责还款。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万元。(二)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用于对2022年考入本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奖励标准为2000元。根据2022年下发的文件。(3)省级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省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资助,用于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本科学习期间,省财政给予5000元/生/年的学费奖励,本科学习期间考试合格可获得连续奖励。2021 2022年执行之前在校选的老同学,2021和2022年的新生不选。(4)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子女学费优惠。2020年前入读某高校且已入读某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已被普通高等学校该学院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来自云南的,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直至该学院相应学年期满。对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子女学费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边缘贫困人口、不稳定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已被某院校录取(以焦云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院校名单为准)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过渡期(2021-2025)内,每年对当年受助人员资格进行一次确认,不再执行“一次性评定在校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的政策。由省财政给予5000元/生/年学费奖励,2022年按具体文件下发。(5)玉溪市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由玉溪市人民政府资助,用于奖励考入省属院校的玉溪市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三所市级普通高中限一人以上,县级普通高中限二人以上)。标准是全市每年评出200名左右的新生,本科四年学习合格者可连续奖励。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年。2021、2022年执行之前在校选的老同学,2021、2022年的新生不选,按每年下发的文件执行。(六)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计划,用于一次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家庭到被录取高校的交通费用。省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每年发布的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 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