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铁路实验小学招生有哪些程序和条件?

需要下列条件和程序:

一.基本原则

1.贯彻“以户籍划分、相对就近、均衡录取、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2.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

3.照顾军人和烈士子女的原则。

4.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国籍,与他人同国籍”的原则。

5.严肃新生入学工作的纪律原则。

第三,招生对象

1.具有玉东新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2.符合流动人口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儿童入学。如发现6周岁以上儿童未入学,学校应协助社区居委会督促家长带孩子到学校入学。

四、入学要求

1.鱼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了2015年鱼东新区中小学服务范围划分方案、2015年鱼东新区茂林镇新生入学简章和2015年鱼东小学教育集团招生简章。各小学最迟于2065438+2005年6月29日在校内公布相关通则。

2.接受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于7月1日至6月15日在鱼洞小学教育集团(鱼洞小学、石塘校区、泉塘校区)进行网上报名;玉东小学茂林镇小学由家长凭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报名。原则上,各小学的考试和公示时间是一致的。详见附件:1。2015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新生录取情况介绍;2.《2015玉林市玉东小学教育集团招生简章》。

(1)户籍符合学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各小学要按照“按户口所在地分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划分服务范围,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并安排入学。审核材料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加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儿童的出生证明,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2)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的家长应在网上报名或在所居住的学校申请报名,并携带家长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明确说明子女希望在所就读学校就读的原因)。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及原件:①适龄儿童户口簿(若监护人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核对监护人户口簿或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孩子与监护人的关系);(2)住房证明(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屋租赁一年及以上证明);(3)居委会出具的合法就业经商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证明)或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证明;(4)居住证(注册一年后,在鱼东新区注册的适龄儿童不需要居住证);⑤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出具户口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等“五证”。

3.做好材料审核和录入工作。适龄儿童报名后,学校会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并报鱼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备案。学校会把登记在册的适龄儿童录入,优先录取。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参照办学标准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备案截止。如果安排不了,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会调整安排。同时,适龄儿童也可根据相关政策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

4.各校公布2065 438-2005年7月30日新生名单。

5.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免试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相关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提出意见,报鱼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审批备案后,方可延期或免试入学。如果招生期推迟,要马上入学。

五、划片就近入学,严格控制借读、班级规模。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招收新生,确保本地区适龄儿童按时入学,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能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如生源多于学校学位,由科教文卫局根据招生情况进行招生调整,并报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所有学校必须服从学生服务范围的划分和调整。小学不得以符合规定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未进入本校学前班为由拒绝接收。

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大一学位: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或网上申请入学;(二)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3)注册小学生或留级生;(4)适龄儿童不在户口所在地的服务学校注册,而是就读其他学校,因各种原因被要求转回。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再作为户籍所在地学校规定的入学服务对象,不保证提供学位就近入学。

严控借读,严控班级人数。公立学校不允许随意招生,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能借读。

1.父母工作调动的适龄儿童。父母工作已转入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适龄子女和父母户口尚未迁入。需提交的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适龄子女转学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2.父母在外地工作的适龄儿童。我家住于东新区,父母都在外地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他们和其他亲戚住在这一带,需要向其他亲戚户口所在地的学校借款。需提交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单位工作证明、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委托其他亲属临时监护证明、其他亲属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3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的适龄儿童。父母长期在外地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与本地区其他亲属生活在一起,或委托玉东新区监护人照顾,需要向其他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单位证明、委托的其他亲属(或监护人)的临时监护证明、其他亲属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4.父母患重病或重度残疾,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父母长期患重病或丧失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于东新区监护人照顾,要求向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款。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委托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县级以上民政局、残联或医院的危重病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5.父母已经买(建)房的学龄儿童。家庭已建房(或购房),房屋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尚未迁入,需要在分房学校借读且符合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需提交的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适龄子女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6.作为孤儿和弃儿的学龄儿童。户口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孤儿、弃儿,需要向寄养(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寄养、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寄养或收养的合法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7.军人和革命烈士的子女。父亲(母亲)为现役军人或革命烈士的,需提交的材料为:适龄子女家庭户口簿、军官证、军级以上单位证明或县民政局证明复印件及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读不收)。回顾原文。

8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借书的,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回顾原文。

六、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豫东新区成立中小学新生入学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审批新生入学。

2.加强学籍管理。自2013起,实行全国联网电子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随人同籍”政策。所有小学都应该建立良好的学生身份。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做好新生学籍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坚持“一人一国籍,随人一国籍”的原则。新生入学须按玉东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领导小组批准的入学名单办理。未经批准,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不予办理招生。

3.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均衡安排班级,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学校教育资源。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可能将关键类与非关键类分开。

4.严明纪律,规范新生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工作要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第二,不允许非法宣传;三是不得以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考试、考核的形式接收新生;四是不得将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与录取挂钩;五是禁止擅自以任何形式承诺接收新生;六是不准违规向民办学校推荐新生;七是不得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接收新生;八是不得超计划招收大班额学生;九是不允许随意扩大超批次范围接收新生;十不准以任何形式收取择校费。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学校要将新生录取名单和非本地学生名单报鱼东新区纪委和鱼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备案。

5.民办小学参照此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