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在亲戚家。他能去户口所在地上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当设置小学和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
自2014起,各地教育部门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改革,这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三年持续大力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管,有效缓解了“择校热”,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以太原为例,根据太原市教育局2018太原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一贯"入学的学龄儿童。
户籍所在地(以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为户主)和实际居住地(以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财产证明为户主),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如下:
1.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区内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入读学区内小学;
2.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时间顺序安排招生;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入学的学区小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招生。
直系亲属是指相互之间具有相同血缘关系的上辈和下辈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扩展数据
入学要求:
1.2012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所有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上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8月31,2065438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6岁以下儿童。
2.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须提供:
①户口本;
②房产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预防接种证。
3、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登记必须提供:
(1)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的《户口簿》;
②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2065438+2007年4月30日前办理);
(3)农民工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8年4月30日前)
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7年4月30日前办理);
④随行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参考数据
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太原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