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事业单位录用报名条件
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国籍,在国(境)外无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必须按照规定的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10日及以前出生)。其中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10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0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在4年学制基础上每增加1年,学制放宽1年;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并退伍的,以及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在部队服役,退役后返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每服役1年放宽1年。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愿意服务基层和吃苦耐劳精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符合就业体检标准。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就业范围内。
6.应届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必须在就业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上岗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具体条件
参加选拔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方可报考:
1.现在是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是指担任校(院)级学生会(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必须连续任职半年以上,至2023年3月10。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省、国家奖学金(含励志奖学金)。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不包括校级优秀实习生等不属于综合荣誉称号的单项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或涉嫌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 * *党籍;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被处分;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的不良行为;
10.军人;
11.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平度市人员控制备案人员总量;
12.未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录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