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台城区鹏泉路49号星汇园初级中学部

鹏泉路应划归台山市鹏泉中学。

台山市鹏泉中学创建于1999年,是台山市人民政府主办,旅港侨胞陈国强先生援建的高级中学。陈国强先生为纪念已故父亲陈鹏泉先生,弘扬爱国爱乡、热心公益和教育的美德,将学校命名为“台山市鹏泉中学”,并请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亲笔书写校名。学校现为广东省一流学校,广东省普通高中优秀学校。小学到初中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原则上是原小学上学的中学。但如果孩子进入自然升学学校不方便,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房产、户籍、工作等)办理异地入学手续。).当然,各地根据自身条件要求的材料略有不同,户口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

县内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应同时进行。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件,到初级中学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汇总有关入学手续的信息,对实际办理入学手续超过或不满足计划数的学校,要及时进行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