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汽车撞了一名小学生

温州瓯海区3名小学生过栏杆过马路时被车撞。学生们受了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监控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在17:10。事故发生时,学生已经翻越栏杆,车辆已经停下。很明显,他们想让学生先过马路,但是后面另一辆车的司机没有注意到学生的存在,直接与他们相撞,导致事故发生。

附近的目击者和附近小学的学生都听说了这起车祸。据说学校的校长和老师已经赶到医院看望被撞的学生。

记者随后联系了被撞学生所在学校的负责人。对方说翻越栏杆的有四个同学。其中一个女生虽然被车撞了,但是伤势并不严重,然后就自己回家了。学校也在联系家长带她的孩子做详细检查。

虽然其他三名学生伤势严重,但没有生命危险。汽车的碰撞只是导致了不同程度的骨折,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至此,学生遭遇车祸已是现实。这场车祸是谁的责任?

学校对这起车祸负责吗?答案其实是否定的。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学生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在这次车祸中,学校没有明显的过错,但是经过这次事件,老师应该花点时间强调孩子上下学路上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司机对这起车祸负责吗?

司机在事故中确实犯了很多错误。

附近有小学的时候,司机第一次没有减速。

另外,他没有及时注意路况。事故发生时,有车辆停在学生前面,但他未能反应过来,注意到学生的存在。

所以在事故责任划分时,造成事故的司机必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学生翻越栏杆的行为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儿童跨越护栏属于违法行为,也应对其行为承担部分责任。

司机和学生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类似的案例以前也发生过,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

2020年9月,遵义市播州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起因就是翻越栏杆。

受害者是两名女性。事故发生时,他们正和同伴一起过马路护栏。其中一名女子在翻越护栏时似乎有些问题,上不去下不去。另一名女子上前帮忙,但两人一起失去平衡,摔倒在路中间。

这时,一辆出租车驶来,司机猛踩刹车,但仍未能阻止事故发生。

两名女子被压在车下,附近的行人和路过的司机赶紧抬车救人。由于抢救及时,被撞女子意识清醒,伤势并不严重。

事后对车祸责任进行了划分,认为不按交通法规行驶的人应承担一定责任,而出租车司机未尽到观察义务,事发时车速较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涉案三人应承担同等责任。

这个案例和一个小学生跳过栏杆被撞的案例很像。

被撞女子和本案的小学生一样,都曾违反交通法规,擅自翻越栏杆,直接导致车祸发生。

两起案件涉及的司机也未能及时观察路况,车速较快。

所以撞了小学生的司机很可能要负同样的责任,事故是双方的过错造成的。虽然司机没有全责,但也要承担一部分治疗费用。

学生被撞的小学负责人也表示,事故现场本来是有斑马线的,但一次修路后,斑马线取消了,学生擅自翻越栏杆也是无奈之举。

当地有关部门应及时恢复斑马线,否则类似事故可能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