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大纲主要写什么?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纲要》要求,综合实践活动由地方政府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发展为中心,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计划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根据大纲,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现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索、服务、生产、体验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由当地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发展为主,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纲要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课程开发以学生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为导向,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课程评价倡导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纲要》明确,课程的总体目标是使学生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和与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高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关系的整体认识,具备价值认同、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和创造性物化的意识和能力。《纲要》还明确了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具体目标。

纲要规定,学校和教师应当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和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设计活动主题和具体内容,选择相应的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选择和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自主性、实践性、开放性、整合性和连续性。

纲要规定,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式和关键要素是:调查研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专业体验。此外,还有党团教育活动和参观博物馆。综合实践活动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活动的设计上,可以侧重一些方式,兼顾其他方式;也可以通过整合的方式实施,让不同的活动要素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各项活动中的支撑作用,有效促进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成果展示共享。

《纲要》要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计划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学校应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心或教研组,或由教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承担学校课程实施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计划。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学校工作人员应充分参与并相互合作。

如大纲所述,综合实践活动主要以小组或个人单独进行。小组合作的范围可以从班内逐步走向跨班级、跨年级、跨学校、跨地区。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组织方法。要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特长、活动进行明确分工,合理高效地履行职责。要给学生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发挥合作学习的优势,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和合作交流能力。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突破时空界限,进行广泛交流和密切合作。

纲要要求,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中,要妥善处理学生自主实践和教师有效引导的关系。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而应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全过程。

纲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调研,了解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综合实践活动需求,搭建多元化交流平台,加强培训教学研究,促进教师可持续发展。需要系统建设和保障的支持,包括网络资源的开发、硬件的匹配和利用、经费保障、安全保障等等。还要建立健全指导教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课程实施监督,开展优秀成果交流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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