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 438-2009年南京市玄武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

小学: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小学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登记要求

1.新生应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6周岁以下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根据不同情况放宽至7岁或8岁。

2.教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应当具有教学区内家庭的正式常住户口。他们的户籍原则上应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个户籍地,户籍与实际常住户口和房产证(房产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才能正常登记。每套住房六年内原则上只安排一名学生在教学区学校就读。

(1)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按正常录取处理:

(1)子女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且居住在教学区,另一方为不在南京工作、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定居国外的现役军人;父母离异,孩子跟法定监护人登记,住在教学区。

(2)子女为单身户籍或随祖父母在教学区居住,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工作的现役军人或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户口从未迁入。

(2)适龄儿童为现役军人子女,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有我区军房户口,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3)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入学:

(1)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在原教学区小学注册。

已配售或购买新房并取得产权证的,应在配售或购买所在教学区的小学进行登记。

(3)已配售或购买的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由配售或购买地所在区教育局凭相关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入学。

3.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和宣传动员工作,注意尊重家长和儿童的意愿,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相关工作要求,妥善安排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招收教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4.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公安部门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一年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随行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4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在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完成后,统筹安排入学,不参加电脑派位。

5.其他特殊情况下,如集体户或空户籍、无房产家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参与电脑派位。

二、招生方式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更好地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65 438]18号)文件精神,采取控制热点学校招生规模、实行空余名额电脑派位等措施,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符合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1.按教学区域免费就近入学,适龄儿童义务教育程度有保障。教学区内适龄儿童的家长(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登记手续。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发生变化,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和登记工作的,由学校向区教育局申报注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本区域热点地区公立小学的空缺名额由计算机分配。全区小学新生统一报名后,根据小学招生计划和新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名单和电脑派位方案。

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可申请参加本区1实行电脑派位缺额的公办小学报名。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须由监护人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逾期未登记的,不予补报。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学校空缺名额的,同等录取电脑派位;申请计算机派位人数不超过学校空缺名额的,实行全额录取。不符合正常入学条件者,由区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不参加电脑派位。

3.对下列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殉职的士兵和警察的子女;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殊一、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和为宣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

第三,时间安排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精神和相关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区小学招生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招生前要公布教学区域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5月30日至31,宣武区注册新生。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在教学区的学校为适龄儿童进行登记。登记时,须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当保证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其正常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6月7日公布了热门公办小学名单和电脑分配方案。

3.6月14日至6月15日,符合正常录取条件的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4.6月28日,本地区热点地区公办小学空位电脑派位。

5.7月4日,符合政策条件的本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6.8月10前,学校向监护人发出录取通知书或张贴新生名单。任何学校不得允许学生提前或延迟入学。

7.9月30日前,学校完成新生注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教学区实际招生人数与招生计划不符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招生计划。不得组织或者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以各学科竞赛成绩为依据招生;不允许签订合同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单独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和快慢班;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款。

3.区教育局将及时监督招生情况,如发现违规招生、违规收费,一经查实,坚决查处,并取消相关学校和个人评优、表彰、奖励资格。违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学校要及时、积极、妥善处理本教学区域内发生的矛盾和招生问题,严禁推诿,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本办法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