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到鄞州需要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户口迁移政策(鄞州)购房入户:
1.国内居民在宁波市中心城区购买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上成套商品房的(以市政府(1998)87号文件为准),允许已入住的3人及其家庭成员入户。
2.购买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成套商品房,仍按市公安局(2006 54 38+0)8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允许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两年,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8平方米且居民已落户。
3.根据宁波市公安局文件甬公通字(2007)第166号《关于暂停执行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暂停申请在中心城区购房落户。2007年9月1之前购买的,仍按原政策申请落户(购买日期以房产证签发日期为准)。
扩展数据: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居民
1.迁移申请材料:迁移户口申请表;接收单位证明;被拆迁人的户籍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公证书;申请人和被拆迁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留存);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国土、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相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房:商品房买卖税务发票原件(复印件留存)。单位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集房租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
1.工作调动、招聘或招聘的,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备案(聘用)通知书(或报名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企业登记(聘用)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2.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由军队转业干部或复员军人安置部门出具介绍信;关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的通知。
3.大专、技校(含技校)毕业生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普通高等教育(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卡;户籍迁移证明。
4.投资兴办产业的人员入户:投资者申请迁移户籍;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般纳税凭证;被拆迁人的户籍证明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者公证书;被拆迁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鄞州区人民政府-公安局-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