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2022年寒假前小学转学(转学)工作安排

#孩子升学#简介北京市丰台区2022年寒假前小学转学(转学)工作安排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查阅,下面儿童升学频道将实时为您更新。

一、办理流程和时间

65438+2月17自行联系私立学校,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3.如果通过,家长会在寒假前一周内接到转学学校的通知。

二、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移、外部转移和内部转移

(1)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2)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家长在丰台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从国外转移

(1)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2)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家长在丰台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译文。

(2)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移

(1)租房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在京就读的证明。具体可参考非本地小学生跨省转学到街镇审核的相关提示。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6月5438+2月至2021 65438+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丰台区学生父母双方北京市居住证(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二)自有住房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在京就读的证明。具体可参考非本地小学生跨省转学到街镇审核的相关提示。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家长在丰台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丰台区学生父母双方北京市居住证(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从其他地区转移,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

(1)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2)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家长在丰台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按北京籍对待。

1.跨省转移

(1)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可的在京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子女。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在京站证明;

拥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丰台区学生家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0265438年7月至20265438年7月+2006 54 38年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的房屋的租赁合同原件、完税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二)符合随军落户条件,正在办理入伍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役父亲(母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军队政治部出具的“符合随军落户条件,正在办理入伍手续”的证明;

房产所有权证或父母在丰台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军产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口。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继父(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养父(母)还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父亲(母亲)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拥有住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丰台区学生家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20265438年7月至20265438年7月+2006 54 38年2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的房屋的租赁合同原件、完税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国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国台办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等材料。

(6)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等材料。

2.从其他地区转移,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

(1)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

(2)家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家长在丰台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处理地点和电话号码

地点: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王源西里4号)

电话:63813947

四。描述和要求

1.转学条件参照《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转年级是指本学期学生的年级,仅限于小学二至五年级。超过申请时间的不予受理。

3.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和相关委办局应当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地区或毗邻地区转入学校。

4.家长应根据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申请电子学籍转移。同时,家长应向原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移,确保学籍按时转移。自行放弃转学的,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5.家长一定要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取消该生本次转学资格,小学阶段不再受理其转学申请。

6.父母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还需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

1.要求咨询者和经手人携带身份证,佩戴医用口罩。

2.咨询师和经办人需要量体温,在手机上出示“出诊卡”,通过“北京健康宝”扫码挂号。只有体温正常,持有“旅行卡”绿码,健康状态为“北京健保”的人,才能进入指定地点办理咨询、审核等业务。

3.每个家庭由1监护人在指定地点办理。

小学申请转学登记表。docx

非本地户籍小学生跨省转入街道、乡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