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穆斯林小学我很震惊,这是对宗教自由的迫害,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政府为什么不制止?
穆斯林小学。。我用政治书的内容来解释一下。
宗教自由:公民有不信教的权利,也有信教的权利。公民有信仰这个宗教和那个宗教的权利。
我国政府保护公民的宗教自由,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事务与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
清教是回族和一些民族的国教,我国公民应当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
综上,公民有上穆斯林小学的权利,但任何人不得以强制手段强迫他人上。家长作为监护人,如果征得孩子同意,可以把孩子送到穆斯林小学。
义务教育:根据法律,所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民教育,这必须得到国家、社会和家庭的保障。其实质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一定时期义务教育的一种制度。义务教育也叫义务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免费的和普及的。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符合我国国情,是适当的。
义务教育具有统一性:统一性是一个贯穿始终的理念。新法中自始至终强调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包括制定统一的教材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等。
因此,穆斯林小学也要按照义务教育的标准进行教学,但也可以根据需要向学生传播宗教知识。学生有权知道自己的宗教,也有权不听。。
因为没有真正接触过“穆斯林小学”,所以只能说这么多。楼主说的是那种不正规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