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程门后坂小学划片范围

法律分析:万春区新村夏香路2号、夏香路6号、教师楼新村、夏香路10号、夏香路12号、仓山区房管局宿舍、夏香路14号、16号、华能上腾路152-65438号。万春巷3-5号、万春巷6号仓山区消防大队、万春巷7-15号、万春巷16号、外贸村20号、万春巷17号、万春巷19号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万春巷24-26号、万春巷9-6543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条应当坚持以德育人,加强对受教育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对受教育者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