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师生心理援助工作的通知?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急需开展心理援助和干预应对疫情。为积极应对防疫期间中小学师生可能出现的恐慌、焦虑等不良情绪及其他突发心理状况,引导师生科学合理调整心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防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心理援助的通知》精神,现就心理援助和干预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小学防疫公开渠道和公开心理热线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疫情心理援助工作组,在中小学开通防疫心理热线,开展网上心理咨询,为心理热线开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心理服务热线畅通,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防疫心理援助热线开通和运行情况。

2.县(市、区)中小学心理热线要落实疫情解除前的每日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服务时间,及时为师生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3.丽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心理热线:2075676。

明确责任,精准为师生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1.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开展网上心理健康咨询。

2.做到医教结合,涉及重大心理危机的病例要及时转诊(丽水二院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2113515)。

专业指导提高心理援助的科学性

1.尽快将浙江省中小学生“心理处方”和防疫心理干预资源包告知各中小学校,并要求各中小学校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

2.加强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和督导,确保防疫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的专业性。

3.各校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要发挥专业骨干作用,当好校领导参谋,为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提供专业指导,把疫情引发的学生心理困惑或问题作为开学初专项心理咨询活动的重要内容。

4.各中小学心理学专兼职教师要怀着“隔离病毒,不隔离爱心”的情怀,积极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师生提供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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