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校园安全的小故事。。。。

1踢球受伤

1994 5月17日下午,体育老师把全班分成两组,男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女同学在操场旁边的空地上跳长绳。当体育老师正在指导女学生跳长绳时,她突然听到踢足球的学生大声喊叫。体育老师跑过去,看到学生手捂着眼睛蹲在地上。原来,方是甲方守门员,乙方队员王带球突破甲方防守。当他抬脚射门时,足球击中了方的膝盖,又弹回到他的脸上,伤了他的眼睛。体育老师看方的左眼略有红肿,并无异常。方自己也说看得见东西,除了有点疼,没什么大碍。放学回家后,方对父母说,他的眼睛感动了。家长看到孩子眼睛表面没什么异常,孩子也说没什么不适,也就没在意。第二天早上,方感觉眼睛模糊,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左眼视网膜脱落。虽然他接受了治疗,但他的左眼视力严重受损,几乎失明。

家长认为孩子的伤害发生在学校,发生在体育课上,学校应承担责任,故向学校提出承担全部治疗费用8300元,索赔20万元。家长认为学校的另一方应对一次伤害负责。第一,体育课踢足球不能安排在水泥地上的篮球场上;第二,王是复读生,比同学大两岁。如果不同年龄的学生一起踢足球,年龄较小的学生很容易受伤。第三,踢足球时,体育老师不在操场上指导;第四,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派方检查;没有及时治疗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学校辩称:第一,踢足球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教育教学大纲要求的,学校也知道应该在足球场上锻炼,但条件有限难以做到,不应该由学校承担,更何况很多学校在篮球场上踢足球,十几年来一直如此,从未发生过事故;第二,同学相差一两岁很正常。就因为王是复读生,比其他同学大两岁,所以不能和大家一起踢足球。第三,体育课老师一再告诫要注意安全。当时老师也在认真负责的指导女学生跳绳,体育老师没有玩忽职守;第四,学校对方非常关心,没有及时送医院检查。表面上看,方的眼睛没有红肿,方自己也说视力正常。没关系。尤其是回家后,父母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学校、方家长、王家长达成协议:方治疗眼睛的8300元医药费,学校出50%,方家长出30%,王家长出20%,事故得到解决。

教棍破学生眼

1996年5月22日上午,第二节课,王未(范老师请假)发现学前班学生刘将铅笔放在座位上的另一支铅笔上,即用教学棒击打刘手中的铅笔,导致笔尖戳到刘的左眼。当地公安局于7月16日作出伤情鉴定: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九条第一款,认定为重伤。

本院受理后,于6月5438+0997 165438+10月15日依法组成合议庭,正式开庭审理。原告刘的母亲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 *共计177389.7元。

被告学校主张原告描述的眼部受伤过程属实。对于原告要求学校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法院应依法处理。

被告人王辩称,6月22日上午第二节课,1996,她发现刘在玩手中的铅笔。出于对刘的关心,她用教鞭轻敲手中的铅笔,可惜笔尖戳到了刘的左眼。现在原告要求赔偿损失,我承担不起。其代理人及律师认为,王作为该小学教师,在学校管理学生及其他活动属于职务行为。他认为,王在课堂上巡逻,从原告身边经过后发现其在玩铅笔,用教学棒轻敲原告的铅笔进行制止,也是正常的管理方式。王用教学棒击打原告铅笔时,主观上不存在对原告的故意伤害。即使这种不正当的履行职责方式导致了原告的伤害,责任也应由学校法人承担。

3课外游戏中的盲目悲剧

1991 6月20日下午3时许,某小学二年级学生万某在去厕所的路上,注意到楼道里的乒乓球台上有一个新刷过漆的柜子。碗柜底部与乒乓球台之间有3厘米左右的缝隙,同年级学生张拿着一个夹板在缝隙里来回抽搐玩耍。当万劝阻张不要这样打,并把眼睛凑近乒乓球台看张是否还在抽搐时,张不小心把板条扎进了万的右眼。尽管医院全力抢救,还是导致了万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的悲剧。

万的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张的法定监护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补助费等。为27000元,而他的学校也因监护不力应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调解,原被告与被告协商达成和解。第一被告张某的父母赔偿万某2万余元,其所在学校赔偿9000元。

41997年4月16日,在一所小学的课间休息时间,学生李和张玩打架游戏(一条腿与另一条腿相撞)。因张某打不过李某,遂用手将李某推倒,致李某右大腿骨折。李出院后,经法医鉴定为9级伤残。

法院一审判决被害人张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7815.5l,其所在学校也因未能有效管理学生被判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233.29元。

51995 11一天早操后,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走进教室。班主任王老师环顾教室,发现左侧的窗帘已经落下。她漫不经心地说:“窗帘怎么掉下来了?谁来挂?”第一节课结束后,劳动委员石某(11岁)认为这是自己的事,便让邻居把掉落的窗帘捡起来,然后自己从书桌上爬上窗台,试图挂起来。石某个子太矮,够不着,就从窗户(铝合金玻璃窗)上跨了出去。也许窗台很滑,没有刻痕。他不慎从五楼摔下,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石某脾脏破裂,肝、肺严重受损,体内大量出血。虽然经过医院医护人员41小时的抢救,输血1.400 cc,抢救费用5000多元,仍然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好“红领巾”永远离开了他的伴侣。虽然学校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频频上门道歉,但这并不能代替失去儿子的父母的悲痛和失去孙子的爷爷奶奶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