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文书(最好包括起诉书、判决书、答辩状)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谢谢。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刘社会、张新利、、王力经事先策划,以殴打、侮辱、口头威胁等手段,组织被害人刘某某(男,54岁)、盛某某(男,40岁)、孙某某(男,49岁)、赵某某(男,40岁)。2010年4月30日,刘杰石、张新立、刘慧敏、王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社会、张新利、、王力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多名残疾人乞讨,应当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此案是2006年刑法增设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后,北京市首例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2011 1 13 10上午15时,海淀法院法庭开庭审理此案,中国法院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主持人:庭审工作准备就绪,书记员已进入法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录音;2、不准进入试验区;3、禁止鼓掌、喧哗、吵闹等影响审判活动的行为;4、不准说话和提问;5.注意保持室内卫生;6.请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审判长、值班法庭人员和司法警察应当对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员进行劝诫和制止。如果他们不听劝告,根据审判长的决定,可以没收影片、录音带和录像带。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敲锤)。法庭现在开庭。请法警将被告人刘社会、张新利、、王力带至法庭。
审判长:第一被告,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第一被告刘杰石)刘杰石。
审判长:还有别的名字吗?
被告:(刘社)无。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刘社)1971年165438+10月25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刘社会)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刘社)小学。
审判长:籍贯?
被告:(刘社)河南省上蔡县。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刘社)河南省上蔡县五龙乡孟楼村。
审判长:你有工作吗?
被告:(刘社)农民。
审判长:你以前受过法律的审判和惩罚吗?
被告:(刘社)没有..
审判长:有没有请辩护人?
被告:(刘社)没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拘留的?
被告:(刘社)2065438+2000年4月30日。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被抓的?
被告:(刘社)2010年6月2日。
审判长:你因何被捕?
被告人:(刘社)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的?
被告:(刘社)2010 65438+2月23日。
审判长:第二被告,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张新礼。
审判长:还有别的名字吗?
被告:张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张新立)1971年7月2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张新立)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张新立)文盲。
审判长:籍贯?
被告:(张新利)河南省上蔡县。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张新立)河南省上蔡县五龙乡孟楼村。
审判长:你有工作吗?
被告:(张新立)农民。
审判长:你以前受过法律的审判和惩罚吗?
被告:(张新礼)没有..
审判长:有没有请辩护人?
被告:(张新礼)没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拘留的?
被告:(张新立)2010年4月30日。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被抓的?
被告:(张新立)2010年6月2日。
审判长:你因何被捕?
被告人:(张新立)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的?
被告:(张新立)2010 65438+2月23日。
审判长:第三被告,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刘慧敏。
审判长:还有别的名字吗?
被告:(刘慧敏)没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刘慧敏)1974年5月24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刘慧敏)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刘慧敏)小学。
审判长:籍贯?
被告:(刘慧敏)上蔡县。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刘慧敏)河南省上蔡县五龙乡孟楼村。
审判长:你有工作吗?
被告:(刘慧敏)农民。
审判长:你以前受过法律的审判和惩罚吗?
被告:(刘慧敏)没有..
审判长:有没有请辩护人?
被告:(刘慧敏)没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拘留的?
被告:(刘慧敏)2010年4月30日。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被抓的?
被告:(刘慧敏)2010年6月2日。
审判长:逮捕是为了什么?
被告人:(刘慧敏)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的?
被告:(刘慧敏)2010 65438+2月23日。
审判长:第四被告,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王力。
审判长:还有别的名字吗?
被告:(王力)侯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出生的?
被告:(王力)1971年165438+10月23日。
审判长:民族?
被告人:(王力)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王丽)小学。
审判长:籍贯?
被告:(王力)河南省上蔡县。
审判长:家庭住址?
被告:(王力)河南省上蔡县五龙乡孟楼村。
审判长:你有工作吗?
被告:(王力)农民。
审判长:你以前受过法律的审判和惩罚吗?
被告:(王力)没有..
审判长:有没有请辩护人?
被告:(王力)没有..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拘留的?
被告:(王力)2010年4月30日。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被抓的?
被告:(王力)2010年6月2日。
审判长:逮捕是为了什么?
被告人:(王丽)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审判长:你是什么时候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的?
被告:(王丽)2010 65438+2月23日。
审判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今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社会、张新礼、、王力组织残疾人乞讨一案。由代理审判员张鹏担任本院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程宝荣、王怡静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易萌担任法庭笔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定代理检察官林杰出庭支持公诉。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4名被告)仔细听着。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有权调取新的物证,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为自己辩护,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被告明白吗?
被告:(4名被告)我明白。
审判长:你申请回避吗?
被告人:(4名被告人)未申请回避。
审判长:现在法庭调查开始。首先,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009年以来,被告人刘社会、张新利、、王力经事先策划,组织被害人刘某某(男,54岁)、盛某某(男,40岁)、孙某某(男,49岁)、赵某某(男,40岁)采取殴打、侮辱、口头威胁等手段,2010年4月30日,刘杰石、张新立、刘慧敏、王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人:被告人刘社会、张新利、、王力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多名残疾人乞讨,应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刘社会:我听清楚了。
被告人张新礼:我听清楚了。
被告人王力:我听清楚了。
被告刘慧敏:我听得很清楚。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和你收到的一致吗?
被告人刘社会:一致。
被告人张新礼:一致。
被告人王力:一致。
被告刘慧敏:一致。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什么意见?
被告人刘社会:我没打过残疾人。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打过残疾人。
被告刘慧敏:我从未打过残疾人。
被告王力:不予置评。
审判长:请公诉人就指控内容向被告人提问。
公诉人:被告人将不再接受法庭讯问。
审判长:我们当庭举证质证吧。首先,检察官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刘社会的供述,确认自2009年4月至今,被告人刘社会、、张新利、王力先后组织盲人、盛矫正、孙、赵如意等人在海淀区北医三院、朝阳区周边乞讨,其中刘社会对残疾人进行殴打。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我没打过残疾人。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打过残疾人。
被告刘慧敏:我从未打过残疾人。
被告王力:不予置评。
审判长:告诉我这些盲人去北京的顺序。
被告人刘社:赵如意是第一个,其他的我记不清了。
公诉人:宣读了被告人张新丽的供述,证实了她与刘社会、等人组织盲人乞讨的情况。四个盲人住在一个房间里。想骂就骂,想打就打。不管天气如何,他们都被要求出去乞讨。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有虐待、威胁盲人。
被告人刘社会:对金额有异议。
被告刘慧敏:我没有虐待或威胁盲人。
被告王力:不予置评。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的供述,用以证明王力伙同刘社会、张新利、组织胁迫盲人乞讨。
审判长:你认为被告怎么样?
被告刘慧敏:我从未打过盲人。
被告人刘社会:我没打过瞎子。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有打过盲人,也没有吓唬过盲人。
被告王力:我没见过刘慧敏打人。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王力的供述,用以证明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王力伙同刘社会、张新利、组织胁迫盲人乞讨。这位盲人是她丈夫刘慧敏的大哥刘建设在河南发现的。何、刘学社、、带着这些盲人进京乞讨。从9月份开始,就没有给过这个盲人钱。瞎子要回家,他和刘社会都打了瞎子。2010年4月30日在带盛矫正乞讨时被警方抓获。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王力:不予置评。我打人了,但没见过谁打人。
被告人刘社会:我有意见,但她说的不属实。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打过盲人。
被告刘慧敏:我要投诉。是那个残疾人撞了我。
审判长:盲人乞讨五千多块钱邮寄回家了吗?
被告刘慧敏:是邮寄的。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的陈述,用以证明被告人王力自2009年起伙同刘社会、张新利、组织盲人乞讨。我不想拉二胡求他们,但是我跟他们说,他们不让就骂我打我。我是瞎子,无法反抗,想跑也跑不了。他们只是说我连猪狗之类的侮辱性词汇都等不及。他们打了我很多次,但我记不清细节了。他们只是经常对我拳打脚踢,问我是否还会为他们工作。我不得不说我会为他们工作,所以他们不再打我。被打的时候浑身酸疼,过了很久现在已经好了。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我没打过瞎子。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打过盲人。
被告刘慧敏:我从未打过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打了,但是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打人。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的供述,用以证明被告人王力自2009年以来伙同刘社会、张新利、组织盲人乞讨。有几个打我,就是用脚踢我的背,用拳头打我的头。他们打了我两次,第一次是5月份,几天后又打了我一次。当时很疼,现在好了。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孙的陈述,用以证明自2009年2月起强迫盲人孙拉二胡乞讨。其中,刘氏社会和胁迫盲人和孙乞讨。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不知道。
被告张新礼:我没有跟孙乞讨。
被告刘慧敏:我没有打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没有意见。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赵如意的陈述,用以证明王力、刘社会、张新利、组织盲人乞讨、打骂。刘社会威胁我辱骂,经常用手打我的背,还说“你要想回家,我就杀了你。”大概四五次吧,具体时间地点记不清了。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我没有打骂盲人。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有打骂盲人。
被告人刘慧敏:我没有打骂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没有打赵如意。
公诉人:宣读证人徐聪明的证言,证明徐聪明于2009年8、9月份在五道口地铁站看见盛矫正时开始乞讨。
共同宣读了证人段宝元的证言,证明盛纠正了在北医三院门口拉二胡、乞讨的情况。
一起宣读了证人凌的证言,证明盛纠正了拉二胡乞讨的情况。
共同宣读证人郭全华的证言,证明刘志敏在北医三院演奏二胡并乞讨。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刘社:不予置评。
被告人张新礼:没天天出门。
被告刘慧敏:无可奉告。
被告王力:不予置评。
公诉人:宣读证人吴世昌(被告出租房屋的房东)的证言,用以证明王力、刘社会、张新利、组织盲人乞讨。三兄弟和媳妇每天早上7点前和4个盲人出去,晚上12点左右回来。不管刮风下雨,他们每天都出门,没有不出门的时候。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宣读证人陆桂臣的证言,用以证明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王力、刘社会、、张新利。
结合证人王晓东的证言,证明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王力、刘社会、、张新利。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以下是勘验检查笔录,用以证明2005年5月10日,在证人查的见证下,公安机关对王力在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的出租屋进行了检查。民警未发现可疑物品,被检查者配合工作,室内物品未丢失、损坏。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出示物证照片和两张被害人刘志敏及其乞讨工具的照片,证明刘志敏及其乞讨工具的情况。
被害人矫正乞讨工具照片两张,用以证明矫正乞讨工具的情况。
被害人孙的照片1张,用以证明孙的情况。
被害人赵如意照片有1张,证明赵如意的情况。
出租屋照片10张,证明盲人在丰台区成寿寺出租屋的生活环境。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出示诊断书和病历,以及刘志敏的诊断书和病历,以证明刘志敏双眼视力残疾。
盛更正了诊断证明书和病历,以证明其因白斑、右眼球萎缩、左角膜葡萄肿被诊断为双眼视力残疾。
孙的诊断证明书、病历证明孙于2010年4月30日被诊断为双眼视力残疾。
赵如意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证明,赵如意于2010年4月30日被诊断为双眼视觉残疾。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出示《刑事案件受理登记表》,用以证明刘社会、、张新利、王力因胁迫残疾人乞讨被警方抓获。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陈述案情过程证明王力被动到案过程不涉及自首或立功。证明刘慧敏是被动投案,王力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证明张新立和刘社会的到来过程。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公诉人:出示被告人身份证明,证明被告人身份。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检察官:我们现在查不到被害人和曹姓盲人的情况,你给我看看办案说明。
审判长:被告,你有什么看法?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需要向本院出示哪些证据?
公诉人:证据已经出示。
审判长:被告需要向本院提交哪些证据?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告刘社:不适用。
被告人张新礼:不申请。
被告刘慧敏:没有申请。
被告人王力: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吗?
被告人刘社会:没有..
被告人张新礼:没有..
被告刘慧敏:没有..
被告人王力: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后,开始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审判长和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
1.四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多名残疾人乞讨,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2.四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予惩处;
3.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
4.希望四被告从今天的审判中吸取教训,成为新人。
审判长:被告将依次为自己辩护。
被告人刘社会:我们为残疾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条件。
被告人张新礼:我没有打过、骂过被害人。
被告人刘慧敏:我从来没有打过或骂过盲人。
被告人王力:我打电话了,别人没看见。
审判长:公诉人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公诉人:关于四被告人没有打人的辩解,公诉人认为四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稳定,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均证实四被告人以殴打、咒骂、胁迫等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应构成组织残疾人乞讨罪。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各被告人依次进行最后陈述。
被告人刘社会:希望从轻处罚。
被告人张新礼:希望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慧敏:我希望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力:希望从轻处罚。
审判长: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行宣布。拿下四名被告。
主持人:各位网友,现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束。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姚、赵艳的关心和支持,我院研究室给予了技术指导。在此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
免责声明:本试用记录不是试用记录。仅供关心本次审判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本资料来源:北京律师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