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博士后入住专家公寓的条件

未领取租房补贴、全职引进的齐鲁青年学者和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专家公寓作为周转房,租赁时间自取得人才房控制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关于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公寓

关于首批报到人员安排的通知

专家公寓产权归学校,为短期周转房,服务于学校发展,优先满足未购买人才公寓的高端人才、校区工作人员和博士后住宿需求。专家公寓只租不卖,实行合同管理。为确保首批专家公寓顺利入住,根据《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首批入住专家公寓

根据校区调研,本次推出T1、T3专家公寓房***109套(间)。直到房子被选中。

T3公寓分为A、B两种(预计入住时间65438+10月):

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合同期租金1000元/月,房源共计35套;

b型一室两厅套房,合同期内租金900元/月,房源共计35套;

T1公寓是一房一廊的C型公寓。合同期内租金500元/月,共39个房间。

房屋详细信息见T1T3专家公寓信息表(附件2)。

二、第一批人的范围和条件。

T1、T3栋第一批报名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为进入青岛校区的在职事业编制人员。未购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职工住宅或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人才房,未享受青岛人才公寓优惠租房政策。夫妻双方都符合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方可以申请。

未领取租房补贴、全职引进的齐鲁青年学者和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赁专家公寓作为周转房,租赁时间自取得人才房控制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第三,选房的过程

(1)注册机构

1.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专家公寓职业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经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至专家公寓服务中心(华港苑西楼212室),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jgyfwzx@sdu.edu.cn。

联系人:张辉电话:58630713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月16月17:30。

(2)资格审查和排序栏

校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住房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以下规则依次排列。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正处级行政职务;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副处级行政职务;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科级行政职务;

4.招收博士后人员;

5.其他人员。

同序列人员通过现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按顺序和摇号顺序选房。

(三)现场摇号选房

1.认证。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进入选房准备区。

2.当场抽签。各序列申请人按照山东大学(青岛)T1T3专家公寓选房抽签规则(见附件5)进行现场抽签。

3.现场选房。根据摇号结果,申请人依次进入选房区,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选房。直到房子被选中。

4.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选房后,由专家公寓服务中心进行房源登记,并组织选房人办理相关租房手续。

现场摇号和选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规定

1.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不得转让。申请人放弃选房资格的,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递补。

2.选房时,选房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

3.报考人员的录取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等的时间节点。是报名截止时间。以这个时间节点的现状为准,不可追溯。

4.在批准期限内(含批准延长期限)出国、出境的教职工,符合第一批人员范围的,可申请参加选房。逾期未归者,无选房资格。

5.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大学(青岛)专家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严格的工作纪律。对在选房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2.有关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公寓的组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信息传递和反馈工作。

3.相关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合格人员信息,确保报名不漏一人;要严格审核报名者的信息。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租房资格。

4.由青岛校区办公室、信息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等组成的工作组。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首批人员顺利报到。

山东大学(青岛)物业与实验室管理处

山东大学(青岛)人事处

2065438+200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