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小学环境
一、西部地区“两基”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地区“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它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民族团结、边境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西部地区“两基”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促进西部地区教育的发展,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区域、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关系到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的实现。2000年,全国实现“两基”目标;到2002年底,“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1%。近年来,经过西部地区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西部地区教育发展迅速,成绩显著,但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发展很不平衡。西部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年。“两基”人口覆盖率仅为77%,低于全国14个百分点;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02%,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截至2002年,西部地区仍有372个县(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8个团,有***410个县级行政单位尚未实现“两基”,涉及345万平方公里土地、8300多万人口。西部“两基”攻坚已成为提高全中华民族素质的紧迫任务,是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
西部地区实现“两基”目标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地方财政困难,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基础薄弱,义务教育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02年,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中,有2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占58%;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普遍简陋,学生必要的寄宿条件严重不足;现有教师不适应与合格教师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地区还保留着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人民的贫困面大而深,适龄儿童上学难。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艰巨。中国3000万未脱贫人口中,大部分生活在西部,农村人均纯收入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一些地区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没有完全脱贫。此外,西部大多数农村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因此人民很难承担基础教育支出。据2002年统计,西部地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五年保留率、小学毕业生入学率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即使是通过“两基”验收的县,知名度也低且不稳定,一些地方初中辍学率高达10%。
西部大部分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教育成为“两基”攻坚的难点。截至2002年,西部372个未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83%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西部农村的一些习俗和宗教观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长送孩子上学的积极性;双语教学的环境对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普及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已成为各民族发展的迫切要求。
西部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办学形式使得教育成本居高不下,低水平的教育投入难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西部地区地广人稀,一个师约有9万所学校,占全国学校的80%以上;人口分布极不均匀。在一些山区、高原、高寒牧区、半农半牧区和沙漠地区,约80%的初中生和约50%的小学生需要寄宿。特殊的办学形式使得学校布局分散,校舍建设成本普遍较高,原本就短缺的教育经费无法满足基础教育需求,适龄儿童“进不去留不住”成为“两基”难点。另外,我国127个边境县中,有106个在西部,这些边境地区的学校建设代表着国家的形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西部“两基”攻坚对发展教育、振兴西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推进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坚持发扬“领导、部门、群众”的精神,夺取西部“两基”攻坚的胜利。
二、西部地区“两基”目标和任务
(1)主要目标。
1.到2007年,西部地区总体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消除600万文盲,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2.到2007年,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实现各自的“两基”目标,切实巩固和提高现有“两基”成果,完成攻关任务,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3.截至200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372个县(市、区)、38个团尚未实现“两基”。到2007年,除“刘仆”验收标准极其困难外,其余必须达到“两基”国家验收标准。
(2)主要任务。
1.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安排西部地区654.38+0.3万名初中生和20万名小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强西部地区现有学校改造,让山区、牧区、高原和边远地区真正需要寄宿的学生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就读。
2 .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地区的“两基”规划。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两基”攻坚投入,基本消除中小学现有危房,确保办学条件基本达到规定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有效降低辍学率,提高教育质量。
3.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加大了资助力度。到2007年,力争使中西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普遍得到资助。
4.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两基”攻坚县教职工(含按国家编制标准新增教师)工资发放,建立中央财政教师工资转移支付监督机制。做好西部地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到2007年,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的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0%。
5.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到2007年,西部地区农村初中基本拥有计算机教室,小学基本拥有卫星教学观看设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小学教学点拥有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三、西部地区“两基”的主要措施
(1)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1.在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础上,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 * *联合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财政主要补助“两基”攻坚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初中和小学。
2.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利用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当地农村现有初中的改扩建步伐,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更多真正需要寄宿的农村学生的要求,切实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对确有困难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设置应当与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要统筹考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勤工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学校运行经费保障。
4.整合各类教育项目,有效配置教育资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要与“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合理安排,兼顾西部农村“两基”和巩固提高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5.中西部地区要根据义务教育合理布局的需要,进一步改善现有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保障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和支持。
(二)支持西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
1.中央财政将逐年扩大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逐步使西部农村地区的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地方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学校减免困难学生杂费,对不得不寄宿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政策,为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勤工俭学提供条件,帮助改善学生生活。
2.国家继续对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包”(含吃、住、学)政策;继续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个边境县和特殊困难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3.对捐资教育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三)农村中小学实施现代远程教育。
1.在200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本实现农村小学教学点配备教学光盘播放系统,农村小学基本建成卫星教学观测点,农村初中建成计算机教室,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农村教育资源短缺和教师短缺的矛盾。
2.中央资金将主要支持西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各地要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注意与西部地区新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相结合。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机制,保障必要的运行经费。大力开发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特点的远程教育资源,支持开发适应少数民族特点和双语教学的远程教育资源。
(四)大力加强西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1.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西部农村广大、人口分散、学校规模小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要按照“两基”的要求,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调整、配备和补充合格的教师。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县任教,认真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服务期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和“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计划”,满足西部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对合格教师的需求。
3.要注意为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配备和补充合格教师,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校长,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在“教师网络教育联盟”设立专门针对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项目。
4.开展“双语”教师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双语教学能力。
(5)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因地制宜实施素质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强贫困地区初级中学实验室和图书馆的建设,保证实验课的开课率,开展劳动技术教育。体育和艺术教育要结合当地情况,民族地区要结合自己的传统文化。
2.要根据西部多民族聚居、边境线长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国防教育。积极动员各族爱国人士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有效防止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3.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加强新形势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同时,适当增加农村初中职业教育的内容。努力把农村学校建设成为农村党员培训基地和农民文化、科技、教育活动基地。
(6)加大对口支援教育力度。
1.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省内贫困地区学校工程”,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到“两基”攻坚县挂职任教,帮助“两基”攻坚县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
2.建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县(市、区)和地方大中城市对“两基”攻坚县进行对口支援的制度,选择一批项目进行帮扶,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支持“两基”攻坚。
3.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党政机关与西部贫困地区的对口帮扶制度,努力帮助解决西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七)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两基”中的职责。
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有“两基”攻坚的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负有统筹管理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和校长教师人事的责任。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的落实情况和本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奖补结合”,在资金分配上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平衡本行政区域内县域财力,逐县核定,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要确保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水平,并努力提高。
3.西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实现本级财政预算中教育支出的“三个增长”;确保中央和上级政府对教育的转移支付不被挪用、截留;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教师工资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确保校舍安全,加大农村初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确保“两基”攻坚县域中小学公用经费,弥补“一费制”实施后农村学校公用经费缺口;确保“两基”工程配套资金到位和工程建设质量。
4.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预算的执行情况,接受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支持“两基”,以多种形式支持当地义务教育的发展。
四、西部地区“两基”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一)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教育部要切实把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发展改革委要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攻坚建设资金,按照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3.财政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功能,安排专项攻关资金,按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在研究西部开发年度建设任务时,要充分考虑“两基”攻坚的需要,把“两基”作为西部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实行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制。
1.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把“两基”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保障资金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具体组织实施方案。省长(主席、市长)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2.西部地区“两基”县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在攻关任务完成之前,不允许政府资金买车、建酒店、建新办公楼。
3 .严格执行“两基”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规划和建设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监督检查。
1.国家每年组织专项督察和检查,对“两基”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西部地区“两基”工程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未有效履行相关责任的,要限期改正,必要时暂停拨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和因规划失误、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查处。
3.国家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西部地区“两基”计划实施和“两基”县督导验收作为今后督导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国家评估验收办法组织对重点县的评估验收。评估验收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