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从路边捡到孩子,养了20年后反目成仇,是怎么回事?

28年前的一个傍晚,一对年轻夫妇吃完晚饭后出去散步。他们在一个乡镇卫生院的院墙外发现了一个男婴,把他带回家抚养。没想到,夫妻俩和孩子的关系越来越僵,几乎成了仇人。夫妻俩两次闹上法庭,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近日,沭阳法院审理此案后,决定解除夫妻俩与养子的收养关系。

散步去接宝宝的养父母。

6月24日晚,1989,沭阳县某乡镇单位职工、葛,晚饭后到街外散步。当他们走到乡卫生院围墙外的小路上时,前面一团白色的东西突然映入了陆海洋的眼帘。走近一看,是一个裹着白大褂的婴儿。出于母性的温柔,葛把孩子抱在怀里说:“秀秀爸爸,你看,还是个男孩。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吧。”

“你说起来容易。我们才30多岁,已经有两个妓女了。我们将收养另一个。我们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单位没有开除我们。”陆海洋坚决不同意。

最后夫妻俩决定先把孩子送到亲戚家,亲戚给孩子取名二毛。二毛在葛家一直呆到4岁,被葛接回。

送孩子上学只是为了暴露自己的人生经历。

把二毛接到亲戚家后,和葛一直在他们身边抚养孩子,并一直声称二毛是亲戚家的孩子。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二毛到了上学的年龄。陆海洋把二毛送到家乡的小学去注册,并给他取名为吕梁。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在吕亮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因为调皮经常和同学打架,被父母发现。

有一次,陆海洋打他,教育他,吕梁说:“我不是你亲生的,你就打我,骂我。”当这一声明出来时,陆海洋感到震惊。看来孩子的故事是藏不住了。吕海洋心想,如果不及时把孩子转学,单位知道了会影响他们夫妻的前途,也会影响他们以后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

由于种种原因,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搬家。夫妻二人拿出多年积蓄,在邻乡的街上盖了一栋三层楼,把吕亮调到外地上学。后来单位经济不景气,夫妻俩都下岗了,在乡镇街道做起了服装生意。

父子因家庭矛盾闹上法庭。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和葛百感交集。好消息是生意兴隆,家庭越来越富裕;让我担心的是儿子吕亮不争气,在学校学习不好。几经转学,他初中二年级逃学,不回家,四处流浪。这对夫妇为此伤透了心。

2014年春节前夕,吕亮与妻子闹矛盾。大年初一上午,吕亮在父母的劝说下,骑着摩托车到丈夫家接妻子回家。没想到的是,他不仅没有接回妻儿,还和妻子家人打起来了。没想到,他刚回家没多久,妻子和妻子的家人就跟着他,和母亲、妹妹打了起来。吕亮上前推了推父母。警察来查处时,他说是他妈先动的,让警察抓他妈。从此,吕梁与父母和姐姐疏远,关系越来越僵。有一次,因为和母亲吵架,吕梁被父亲陆海洋狠狠地打了一顿,皮带被打断了。叛逆的吕梁离家出走。

陆海洋和葛伤心极了。2065438+2005年3月,吕海洋、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吕亮的收养关系。

收养二十八年,一旦判决解除。

2065438+2005年6月,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原告与被告虽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共同生活多年,已形成较为稳定的亲子关系,被告在庭审中表示愿意采取一定措施改善双方关系。综合考虑原被告与被告产生矛盾的原因、双方的态度以及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原被告与被告的关系尚未恶化到需要解除收养关系的地步。

但是,双方的关系并没有缓和。吕梁离家出走,后来与陆海洋夫妇断绝了联系。陆海洋夫妇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吕梁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将吕梁迁出原告居住的房屋。

近日,沭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原告再次起诉被告解除收养关系,态度坚决。被告已经很久没有和两原告联系了。同时,法院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被告未出庭应诉,无视收养关系的存在,可以认定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葛与被告吕亮的收养关系。被告吕亮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搬出涉案房屋。(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