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吴家店学区划分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大洋小学(南校区)320人,大洋小学(北校区)320人,拓洋小学240人,惠桧小学80人。
第二,学区划分
2018常住户口子女的学区划分与2017相同。详见附件1《大洋街道公办小学学区详细划分方案及示意图》。
三、招生批次和方式
按照“居住地与户籍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的原则,在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正常入学、提供的招生材料与事实相符的前提下,适龄儿童分批、分类入学;如果一个学校在上一个批次和类别的招生结束后还有空余的学位,那么就进行下一个批次和类别的招生。
(1)第一批
1.适龄儿童在本学区内注册并于8月31,2017日之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永久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有本学区户籍的原村民子女;
2.在本学区注册并于8月317日及之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在本学区无房产但在本学区居住;
3.物体的整体排列。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以下四类对象入学:(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根据学校征地拆迁协议的规定,需要照顾入学对象的;(三)正式在校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录取对象的。
(二)第二批
1.报名对象:在本学区注册但在2017年9月18年6月18之间迁入的适龄儿童。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入学人数少于入学人数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时间顺序实施入学。未被录取的,由海洋中心校安排在大洋街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第三批
1.报名对象:适龄儿童家长在相应学区内拥有永久房产并于07年8月317日及之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入学人数少于入学人数的,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入学。没有被录取的,回报名的学校。
(4)第四批
1.报名对象:适龄儿童家长在相应学区内有永久房产,但房产证取得时间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之间。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入学人数少于入学人数的,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入学。没有被录取的,回报名的学校。
(五)第五批
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临海市无房产,但祖父母在相应学区内有永久房产并于8月31日(含)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入学人数少于入学人数的,按照适龄儿童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入学。没有被录取的,回报名的学校。
(六)第六批
1.报名对象:沿海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沿海无房产,但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常住房产,但房产证取得时间为2065438年9月+0日至2065438年6月18日;
2.录取方式:招生人数大于报名人数的,录取所有报名者;入学人数少于入学人数的,按照适龄儿童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入学。没有被录取的,回报名的学校。
第一至第六批招生时间和方式。
符合上述第一批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于7月7日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核实。
符合上述第二、三批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于7月8日到学区所在学校核实。
符合上述第四、五、六批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于7月9日上午到学区所在学校核实。
大洋小学北校区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大洋小学(原大洋小学)南校区核实预报名。
预报名核实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儿童预防接种证、健康证明、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应根据实施办法在6月15日前张贴招生公告,向社会公布录取资格、验证时间、需携带的材料和联系电话。各学校负责调查核实适龄儿童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中心校备案。7月14日,学区公示第一、二批对象预录取名单,7月17日,学校公示第三至第六批对象预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合格条件的,不予录取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9月1到学区学校报名。
(7)第七批
第六批录取后,如仍有名额,允许招收第七批。
1.报名对象:学区内具有临海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学区内具有临海户籍的企业职工子女,其子女须在大洋街道所辖幼儿园连续就读两年及以上(需提供子女连续在幼儿园就读证明、父母三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所在单位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工资表)。
2.入学方式: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纳时间先后顺序实施入学。没有被录取的,回报名的学校。
(八)第八批
第七批录取后,如仍有名额,允许招收第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