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内部结构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务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集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综合调研、保密、安全、文秘档案、督查、信息、信访等工作。;组织研究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
人事科
负责局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等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评价、奖惩、特级教师评选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人才交流、人事调配、就业指导;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财务科
协调有关部门管理专项教育经费和其他教育经费;研究制定筹集教育经费的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基建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的规划、计划、审计和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后勤体制、中小学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改革。
民族教育科
协调和管理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编制民族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学校高中毕业证书的管理和印制,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民族教育发展。
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民族基础教育,重点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基础教育和德育改革;制定基础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价标准,规范教材管理;负责所属学校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市高中毕业证书的管理和印制;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及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职业和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民族职业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学籍管理,负责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的管理和验证;指导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改革,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中等及以下成人教育。
体育健康及艺术教育组
宏观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健康和艺术教育;组织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教材和专业教师培训建设,指导和协调学校学生国防和军事训练。
监督办公室
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制度、方法和综合评价标准,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旗、县、区“两基”落实、巩固和提高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验收。
政策和法规科
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教育法制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对重大问题进行政策研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指导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直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教师培训和语言与写作系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呼和浩特市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汉语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教育系统中少数民族语言的标准化;组织实施《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
共青团委员会
综治局属于学校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青少年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团员和青年参加业余党校、团校和军校,积极培养队干部和学生干部。
检查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围绕上级纪检监察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履行两项职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