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绥中县2008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教师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对绥中县户籍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持毕业生报到证)全部直接聘用,通过考试充实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就业指标和范围
该县* * *雇用了323名大学毕业生。
1.直接录用126师范专科毕业生。其中:113 2008年师范专科毕业生(2008年8月31日前到绥中教育局报到者);2002年和2003年7名师范学院毕业生;6师范生。
2.177师范类毕业生选考。就业范围为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园教师、2004年至2007年专科毕业生、2005年至2007年本科毕业生(含营口中专英语专业、2005年郑州师范学院英语专业)。具体专业就业指标按实际报考人数的50%进行调整。专业指标小于1的部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以确定专业指标。
3.将选拔20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考试。其中,高职院校4所(2个焊接专业,1机械加工专业,1电工电子专业)。这个就业指标指的是某高中和力威高中招聘教师的做法。县职院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的监督下,择优录用教师,具体要求和操作时间由职院确定);初中生10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微机2人),小学生6人(语文数学1人,英语65438人,微机4人)。范围为2008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200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
第三,就业条件
1,政治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能够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历
初中教师:
教师类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非师范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后也可取得五个本科学历)。
小学教师:
师范类要求中专以上学历(营口中学英语专业按师范类对待);非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后也可考五个专业)。
3.物理状态
按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在县医院体检合格。
4.其他条件
五官端正,举止文明,普通话好,口语表达流畅有条理。
四。雇佣方法和程序
(一)直接就业目的地
直接聘用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具有农村户口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编制、所学专业、学校急需学科教师数量、家庭住址等因素,按照毕业生家庭所在乡镇学校和邻近乡镇学校的顺序就业;具有绥中镇户口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编制、所学专业、学校急需学科教师数量等因素在农村中小学就业。
直接就业的师范毕业生不同意到指定就业学校任教的,取消其就业资格,剩余指标进行调剂。
挑选最佳候选人的考试程序
1,报名方式
师范类毕业生按学历和专业报考相应学科,按所学专业就业指标竞争相应学科(初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均报考小学相应学科;高中起点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双语小学教育、双语小学教育、科学双语小学教育、数学双语小学教育、英语双语小学教育、高中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英语科目;小学体育和小学体育双语毕业生从高中起点报考小学体育;高中起点的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初中相应科目;除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外,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科目,其他专业报考初中相应科目;农科教师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生物)。
非师范毕业生按学科就业指标自主报名(非师范毕业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不得学习教育类专业,县招考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受理报名)。
2.考试内容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科目的,考小学语文、数学科目;报考小学其他科目和初中所有科目的,只考所报科目的内容。试题以现行的竞技学科教材为基础,增加了范围和难度。文化考试满分为100(小学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00,考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报考计算机专业笔试成绩占50分,计算机操作成绩占50分。
中学各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小学各科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3、奖金项目和标准
截至2008年7月24日,仍在绥中县公办学校代课的,给予每满一学期1分,按连续代课时间计算(在县内不同公办学校代课时间连续的,代课期连续计算。代课期间每学期连续旷课3天以上者,不予加分);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服务辽西北志愿者实行全省招募,服务满两年加4分;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加5分。加分超过10分的,计为10分。
所有加分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准。
4.面试要求
只面试非师范类毕业生。根据文化考试总成绩和各项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就业指标的100%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按科目指标依次面试、录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阅读能力和板书能力。面试满分30分,面试成绩2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5.录取方法
正常类的首选部分:
直接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各加分项目的总分,按照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就业指标(合并录取视同专业)。师范毕业生竞争同一专业指标总成绩相同的,按加分顺序、文化考试成绩、省内优秀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择优录取;还是一样的时候,再进行第二次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人数与专业、学科就业指标相等的,文化考试成绩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录取;报考人数少于学科就业指标的,剩余指标用于调剂。
非正常类首选零件:
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各加分项目总分,面试合格后,按学科就业指标择优录取。竞争同一科目的毕业生总成绩相同的,按加分顺序、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学科就业指标的,剩余指标用于调剂(按此录取的非师范毕业生仍参加就业学校组织的试用,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凡择优录取的毕业生,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各类加分项目总成绩,结合毕业生本人意愿,根据学校学科就业指标,确定聘用学校。毕业生不同意在就业学校任教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所学专业的就业指标,依次择优进行补充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所有入选就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不合格者辞退;考试合格者正式聘为公办教师。试用期内,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待遇。所有被录用毕业生的工资待遇以绥中县毕业生工资标准为准。
2.所有被聘用的毕业生继续实行“新教师聘任合同制”,被聘用的毕业生与聘用学校、教育局签订《绥中县新教师聘任合同》,为期三年。用人学校和申请人都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一方违约,应按合同条款追究责任。合同期内,被录用的毕业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录用,否则自行解除合同,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录用学校。合同期满,根据考核和个人意愿,可以在原用人学校续签合同,也可以报考本县其他农村中小学。
3.被录用的毕业生应接受就业学校的就业考核,遵守就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响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和学校以及在职公办教师的一切号召,参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4.被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绥中教育系统的就业机会。
5.被录用毕业生的教龄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6.被录用的毕业生起薪为2008年9月1。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1,以规范操作程序。招聘毕业生的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2、增加毕业生就业的透明度。要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四公开,即用工计划、用工指标、考核结果、从业人员名单公开,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
3.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禁止借聘用毕业生之机搞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组织结构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公平公正,确保就业人员质量,县政府决定成立绥中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罗建彪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戈县政府副组长
邱玉峰,县长助理、县信访局局长。
吕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孟祥斌县公安局局长。
石宝山县教育局局长
林立雯县人事局局长
苗万学县发改局局长
李宽县监察局局长
右镇国县人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和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为石宝山,副主任为游振国(电话:教育局6123006;人事局2310706)。
八。描述
1、本方案由县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毕业生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1:绥中县2008年选调生指标分配表
附件2:绥中县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表
绥中县就业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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