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政策
300元/生/年,学前班(学前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标准。(优先考虑贫困人口不稳定家庭学生、农村容易返贫的贫困人口家庭学生、因事因灾重大事故家庭学生、贫困人口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义务教育
(1)“三免一补”。“三免”是指免除文具费、课本费和学杂费,“一补”是指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免文具费标准20元/生/年;教科书免费标准为小学生105元/生/年,初中生180元/生/年;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生850元/生/年免学杂费。
“一补”即贫困家庭学生的寄宿制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贫困家庭学生非寄宿生活补助: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
对人口较少民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生每年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5元/生/日,每学年补助200天,即1000元/生/年。
第三,中等职业教育
(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民族自治地方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学生中免收学费。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为全日制正式学生一、二年级学生、农业专业学生和非农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3)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政府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级以上(含二级)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
(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优秀学生,特别是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第四,普通高等教育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第一类2500元/生/年,第二类1500元/生/年。
(2)免除原建档立卡贫困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返贫或致贫风险的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包括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800元/生/年。
(三)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生活费补助。2020年前入学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补助政策,直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年期满。对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调整为“三类”(全日制学校容易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因原因和灾害事故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过渡期(2021-2025)补贴标准为2500元/生/年。
动词 (verb的缩写)高等教育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 * *同一借款人,由* * *负责还款。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万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用于对2022年考入本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奖励标准为2000元。根据2022年下发的文件。
(3)省级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省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资助,用于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生。本科学习期间,省财政给予5000元/生/年的学费奖励,本科学习期间考试合格可获得连续奖励。2021 2022年执行之前在校选的老同学,2021和2022年的新生不选。
(4)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子女学费优惠。2020年前入读某高校且已入读某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已被普通高等学校该学院录取的贫困家庭学生,来自云南的,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直至该学院相应学年期满。对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子女学费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边缘贫困人口、不稳定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已被某院校录取(以焦云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院校名单为准)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过渡期(2021-2025)内,每年对当年受助人员资格进行一次确认,不再执行“一次性评定在校期间继续享受资助”的政策。由省财政给予5000元/生/年学费奖励,2022年按具体文件下发。
(5)玉溪市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由玉溪市人民政府资助,用于奖励考入省属院校的玉溪市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三所市级普通高中限一人以上,县级普通高中限二人以上)。标准是全市每年评出200名左右的新生,本科四年学习合格者可连续奖励。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年。2021、2022年执行之前在校选的老同学,2021、2022年的新生不选,按每年下发的文件执行。
(六)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计划,用于一次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家庭到被录取高校的交通费用。省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根据每年发布的文件。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二、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是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贯彻“加大财政投入、合理分担经费、政策导向明确、多元化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明确”的基本原则。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合理分摊资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中央政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3.政策导向是明确的。在努力使贫困家庭学生公平享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鼓励学校扩大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招生规模。
4.多重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以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5.各方的责任是明确的。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简便易行,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