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进小学一定是就近原则吗?
子女原则上就近入读小学,即就近入读户籍所在地的学校。但是,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扩展数据
参照《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凡随在我市工作的父母留在我市,拟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向暂住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参照《哈尔滨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须准备以下材料:
(一)户口簿原件;?
(二)暂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
(三)就业证明(以下三种就业证明之一即可,用人单位出具当地就业部门认可的招聘(就业)备案手续;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四)原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南宁市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