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小学校园走廊栏杆的标准是什么?

《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小学校园走廊栏杆的标准。《义务教育法》仅规定了关于学校建设的第十五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办学标准,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中小学楼道栏杆标准是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相关单位修订的《中小学设计规范》。

《规范》第八章第1节第六条规定,屋顶、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空旷区域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得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部位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不应小于1.5kN/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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