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的过户规定
法律分析:1。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必须具备: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迁移,新户籍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必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市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学校服务范围内。(必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云平台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非本地户籍学生须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通过《非本地户籍学生在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衔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