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制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小学“六年制”是1986年4月实施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免费义务教育固定下来,意味着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虽然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6年9月6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必须接受的,由国家、社会和家庭保障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一定时期义务教育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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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也叫义务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免费的和普及的。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符合我国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和“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其中,仍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义务教育,即小学五年,中学三年,但这些地区也在努力实现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从我国的教育体制来看,九年或八年义务教育包括小学义务教育和初中义务教育两个阶段。

按规定在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九年或者八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