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小学总体招生标准
天津市津南小学整体招生标准如下:
2023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316年8月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保留书面申请作为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延迟入学的重要依据,并填写《2023年津南区适龄儿童延迟入学统计表》,于7月29日前报招生办备案。
2.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含蓝印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在学区内登记。适龄儿童的户籍户主和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按学校要求提交卫生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3.户籍在本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域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由于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合一”,如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入学情况和均衡生源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在天津入学。根据《天津市本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和2021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申请入学工作方案,已完成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情况统筹考虑。
5、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被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被安排在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确实无法上学的重度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将根据残疾类型和教育需求送其回家。
7.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教育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