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同意取消学籍吗?

我需要被告知我的学籍被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权删除学籍。高中生擅自离校,学校会通过书信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他不及格,学校也无权删除他的学籍。学生借读时,原学校保留学籍,借读学校负责对借读学生在借读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学习目标和基本发展目标评价及成长记录),并及时提供给其学籍所在学校。高中生擅自离校的,学校应当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督促其返校。学生擅自离校超过一个月的,学校可以自动退学,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籍可以注销,但学校需要向教育部提交注销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需要提交注销学籍的申请,没有特殊情况,学校不会拒绝你的要求。因为学籍注销需要双方同时办理,我需要当场确认。

注销学籍的步骤:

1.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籍注销原因的相关书面材料等等。

2.找到学校相关事务部门要求提交学籍注销的材料,确认手续完备。

3.学籍注销的相关材料全部提交后,学校会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注销。

学籍管理的三个原则

一是省级统筹,属地管理。

(1)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基础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实施,地方政府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管理”。

②考虑到各地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和较大差异,《办法》设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籍管理中的具体权责,并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办法》实施细则, 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情况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更的具体条件和办法,但学籍信息管理是全国统一的。

二是一人一书,书随人走。

(1)学号全国唯一,终身不变。学生编号的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同时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②新学校没有办法注册统计,确定了“以书随人”的原则。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第三,是动态监管,全程跟踪。

①学籍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全面完整地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为了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办法》规定了学籍变动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包括正常变动(升本、升学)和非正常变动(转学、休学、复学、出境、退学、死亡);

②虽然没有直接提到跳级、复读、失踪等学籍变更情况,但是在变更后学生学籍信息的处置要求中已经有所体现。总之,《办法》力图构建一个跨区域、贯穿基础教育各个环节、动态监管、全程跟踪的综合体系。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九条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转学或者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入转学学校或者升本学校,由转学学校或者毕业学校保存电子档案备份和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终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将学生学籍永久存档,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应当移交被合并学校管理。

第十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本信息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学校对学生注册信息的变更进行审批,并报学校注册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