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在县城上小学的条件
农村户口去县城上小学的条件如下:
1.父母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有稳定住所和工作;
2.居住地社区办理证明,凭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
3.拿着社区开的居住证、居住证、身份证去街道办理孩子上学的介绍信,到居住证所在的小学上学;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区就读。因为各地教育资源不同,具体政策不同,以当地为准;
5、各区政府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指导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区要建立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书的联合审核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户口登记。
军人的户口由军事机关按照军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户籍登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地,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