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已结束对《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方案》透露,广东小学幼儿园教师可评高级职称。
65438+10-6月出台具体方案,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指导各地区制定实施办法。6月至年底,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中、初级职称推荐人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方案》规定,改革后,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初级职员级别和助理级别;
高级别由副高级别和正高级别组成。职级、助理职级、中级职级、副高级职级、正高级职级的职称(职务)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记者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对所教学科的课程体系掌握透彻、系统的小学教师。
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具有指导和领导某一领域学前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在教育理念、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教师,也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将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纳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