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偷了B的钱包后逃跑,B在追a时被车撞死。
法律主观性:
1.一是甲乙双方建立委托合同,形成委托关系,甲方为受托人,乙方为委托人。2.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因受托人的过错使受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根据你给的信息,不足以判断A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A在“带钱回来的路上”履行了高度的注意义务,那么无论“有偿”还是“无偿”,A当然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