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学区住房新政
法律解析:厦门市教育局坚持“分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组织农民工子女入学。
法律依据:厦门市教育局四办公厅印发的《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1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区域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批准),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应在报名前1周在指定区域张贴招生公告。(二)区内招生对象界定1。区内招生对象须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户口簿上记载的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2.区内招生对象落户截止时间2021 7月12。逾期落户的,由当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3.“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两个一致”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适龄儿童父亲(母亲)持有本区产权的(父亲或母亲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应在本区实际居住1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学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没有房产。父亲(母亲)在本区租房的,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住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还应在本区实际居住1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适龄儿童父亲(母亲)购买的房产(凭有效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且该区域外无其他产权房屋的,以该居住地为其唯一居住地,且其已与适龄儿童在该房产实际居住1年以上。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该区域产权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随祖父母居住并拥有同一户籍,实际居住1年以上。上述前三种情况还应符合每6年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同一房产就读小学的规定,多子女家庭除外。“热点学校”招生矛盾尤为突出。除“两个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并提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