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市丰台区小升初小升初小学入学政策积分

第一,小学招生

符合在丰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本市户籍儿童和父母自有房屋(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在规定时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家庭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信息采集表、预防接种证到区教委指定学校审核入学信息,确定入学区域或单对应学校。

本市户籍儿童,已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父母自有住房且已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非本地户籍子女,可直接选择对应学校入学。

符合条件,但没有选择报读单一学校的孩子,可以选择报读多所学校。未认定单一对应学校本地户籍和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子女,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具有本区集体户籍的子女,根据户籍确定小学招生区域,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小学入学区域在网上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

二、初中入学

第一批

部分初中本批次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招生区,由符合本批次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自行填报志愿。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和小学毕业生志愿确定招生学校。

第二批

(1)单校划片。符合单校毕业条件的本地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初中直接招生的方式,升入初中招生。

②多校划片。符合条件,但未选择入读单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入读多所学校。本区小学毕业生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的,参加多校划片派位。

(3)本区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变更实际居住地(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中学入学区域的,可以申请到现居住地入学。具有本市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市其他区县的小学毕业生,按其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初中就读。

第三,非京籍子女入学

父母暂住证:发证日期应在2015年4月10之前,暂住证在有效期内(换发时,旧暂住证与现暂住证的“有效期”应连续)。

在京工作就业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须同时提供201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在京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一方须连续缴纳3个月(不含补缴)。

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申请人须提供实际居住地在丰台区的居住证明,其地址与暂住证上的地址一致。

1.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住房的,应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纳税证明、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适合居住且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的证明。其中包括:

(1)租住公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和缴纳房租的证明。租用办公用房和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用无房屋产权证的农民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建房批准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房屋状况证明中的一项。

根据有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军队住房产权人出具的转租租赁证明无效。

违法建筑、不符合消防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和其他工程不得认定为实际住宅。

有些学校抄写:

丰台第一小学

西四环以西,北京大学以南(不含16号院),正阳街以北,丰台西路以东17。

丰台第五小学

北大地利二里(11、12楼除外);北京大学李三(16号院除外);东幸福街1、2栋;文体路15号楼;文体路B 11号院;电报街1、3、5号楼;永善里3-6号楼;正阳北里小区1、3、5、6、8、9、10-13、16、17栋;西四环南路兴隆2号楼及72、74、76、92、94、96号楼;通胜利小区1、3-7栋;141正阳街(奇数)前;正阳街8号楼(铁路1号楼及庭院平房除外);车站宿舍(第38排和第40排)。

师范附属小学

北大4-6号楼,11-19,北大街11,12,15,北里小区1-8,A 3,A 4。北京大学李三16号,西四环南路63号,李楠社区丰台文体路38号、62号、64号,东街9号、11号、14号、21号、35号、43号、49号、0号。七里庄20号楼、1号楼,花园路附近15、17号楼,风华苑2-11号楼,西街7、8号楼,丰北路46号楼,王源东货场38、40、42号楼。

东高地第一小学

东高地、三角地房东、怡丰园小区、东高地、三角地、四营门北路2号院、大红门南1号院、东高地、西洼地、新金庄

东高地第二小学

万源东里(不含83-93号楼)、万源西里、万源北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目前的购房政策请参考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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