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写作评价的三星级标准

语文课程标准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三个维度提出了识字与写字的学习目标。写字的总要求是汉字能写得正确工整,有一定的速度。

具体标准:

第一学段(1 ~ 2级)对书写的要求是: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偏旁部首,能够按照笔顺规则用硬笔书写,注意架子结构。感受汉字之美;养成正确的书写姿势和良好的书写习惯,书写规范、正确、工整。

第二学习期(3-4年级)对书写的要求是:能够熟练地用硬笔书写正楷,做到规范、正确、整洁。用毛笔抄写正楷。

第三期(5-6年级)对书写的要求是:用硬笔书写楷书,线条工整,有一定的速度。会用毛笔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之美。

根据《语文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书法教学的若干意见》,保证了评价的层次性;

一般要求(习惯要求):书写的姿势、书写的正确率、书写的工整是良好的汉字书写习惯的要求。

基本要求(技能要求):书写的笔画、结构、字体、熟练程度是对书写基本功的要求,也是汉字书写的主要要求。

高级要求(个性要求):书写风格、个性审美、成就是对汉字书写的个性审美和爱好的要求。规章制度最规范,最和谐,最美观;个性就是创意,要有自己的审美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