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饭桌有什么规定?
根据《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经营,并应当履行下列食品卫生管理义务:
(一)保证羁押环境和生活用品的卫生,预防传染病;
(二)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严禁食物中毒;
(三)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
(四)配餐应当合理,营养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
(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配备食品留样和消毒的专用容器和专用设备;
(六)不得制作、销售冷鲜肉和凉菜等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购台账记录并保存1年,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其原料。
不自行配餐的,应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订配餐协议,索要对方有效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各类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
小饭桌是指面向中小学生的一种餐饮服务。经营者主要是学校、社区居委会(妇联)和家庭。在学校附近租房,每月收取固定费用,为6-12岁的青少年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提供午休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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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家庭小饭桌”的出现,不仅解决了孩子给父母吃午饭的问题,也解决了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受到社会多方欢迎。
隐患
但由于纯家庭作坊管理等原因,目前存在诸多健康隐患。
隐患一:卫生条件差。大多数员工没有健康证;生熟食品和厨具不分开;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餐具不能定期消毒。
隐患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小饭桌”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多为下岗、退休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食品卫生、营养知识。
隐患三:营养不均衡。营养午餐要按照科学、营养、卫生的标准来做。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除了卫生安全,还要特别注意午餐的营养搭配。但“小饭桌”的经营者或知识欠缺,或仅从口味和成本的角度出发,午餐仅限于吃饱或好吃,仍无法吃好。时间长了,孩子的健康会受到影响。
隐患四:无证经营。几乎所有的“小饭桌”都是无证经营,经营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隐患五:监管空白。“小饭桌”未纳入教育部门监管范围;对于“小饭桌”这一新兴行业,由于卫生许可没有相应的执行标准,目前卫生部门一般不发放卫生许可;但由于没有卫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工商部门无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小饭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乌兰察布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