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广西特岗教师吗?
(一)“义务教育特岗”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属于以下三个类别之一。
(1)以师范类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全日制师范教育毕业生供不应求(仅限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后出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后出生)的往届师范教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和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初中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应学习与拟教授科目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无相应专业岗位的,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必须学习与岗位学科相同的专业。
4.已被招聘为特岗教师的,三年聘期内不再纳入招聘范围。
5.参加过“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教学经历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实习支教半年以上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特殊岗位”招聘条件。
1.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
2.申请人必须属于以下三个类别之一。
(1)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及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或企业(行业)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0987年6月65438+1后)。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在相关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 6月1后),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或国民教育本科。
3.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和招聘岗位的要求。
详情请参考当年的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