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孩子如何在福州上中学?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台湾事务办公室、财政厅、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闽台湾同胞子女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仍然适用:

二、做好台湾儿童教育服务的基础工作。

要建立台湾儿童在福建就读的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一)编制《台湾儿童入学指南》。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XX市台湾儿童入学指南》。内容应包括国家教育政策、当地教育现状及中小学概况、台湾儿童就读政策说明、台湾儿童入学程序、录取时间及地点、教育行政部门、国台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联系人。《指南》由各区市教育局商当地台办共同编制,省教育厅统一审核印制。

(2)设立咨询窗口。各区市教育局要设立咨询窗口,为台商子女服务,并向社会公布负责人和联系电话。窗口应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台湾儿童就学咨询,受理台湾儿童入学申请,指导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3)建立绿色通道。教育行政部门、国台办、学校等。应建立便捷的台湾儿童就读服务渠道,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合作,简化环节,形成联动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台商子女教育服务的整体功能。

根据上述规定,台湾同胞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就读中小学的,可以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予以安排。你可以在网上找到福州教育局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