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意见通知
(1)毕业考试
小学英语毕业考试安排在6月19;小学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安排在6月20日。毕业考试和考核由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区域性统一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进行排名。
(2)毕业确认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各小学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后确认毕业资格,并颁发毕业证书。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学生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写《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检表》,并纳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费入学的原则。各学校在招生时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笔试。
2.坚持就近划片的原则。具有翔安区户籍的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一所或多所中学对应附近几个村(居)社区或住宅小区组成片区组织适龄儿童入学;非翔安区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其居住地和志愿安排。
(二)招生对象
1.在本区登记的小学毕业生。
2.在本区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籍应届毕业生。
3.就读本区公立小学的非本地注册毕业生。
(3)注册
1.申请在本区深造
(1)5月24日至30日,小学将核对六年级毕业生名单,审核小升初招生系统中各区招生数据,完善毕业生招生信息(本地户籍招生区划分见附件1)。
(2)6月8日至6月10,各小学召开毕业班家长会,宣传初招相关政策,申请在本区升学的家长填写并确认《翔安区秋季初中报名登记表》2021(附件2),分门别类指导报名。
2.申请区外深造
本区应届毕业生想去外地深造的,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去外地或回乡深造申请表》(附件3),由毕业小学汇总,于6月11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3.申请本地区跨区就读。
实际居住地因政府征地拆迁安置需要跨区转移的,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区就读申请表》(附件4),并附拆迁协议、户籍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于6月5日至6月21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审核并结合跨区中学学位情况,
个人毕业生因购房等原因实际居住地搬迁需要跨区就读的,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区就读申请表》(附件4)。毕业小学经区内中学和接收中学同意后,于6月22日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审批,结合跨区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申请去翔安深造。
5.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继续深造。
上述第四类、第五类招生对象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港澳台、华侨、外籍应届毕业生注意事项及回翔安升初中网上报名。
6.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有天赋的孩子上学。
根据厦门市委〔2017〕115号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申请政策照顾的人才子女,应于5月30日前向区教育局提供各类人才身份证明文件、工作单位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身份证明、直系亲属证明及个人书面申请,遵循自愿顺序。
(4)录取
初中新生入学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划片招生
1.本地户籍入学
(1)区域“两一致”对象。全区所有中学整体分区,即一所或多所中学对应附近的几个村(居)社区或居民小区,“两一致”户籍的学生按户籍所在地考上相应的中学。
因南部新城处于开发建设阶段,2021年度南部新城中心区(翔安南路以南、蓬莱路以北、翔安东路以西、翔安大道、石厝路、新奥路以东)招生计划另行制定(附件5)。
(2)有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香港、澳门、台湾省、华侨和外国留学生;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子女,以及驻区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翔安区拆迁户须按现居住地选择填报学校,区教育局按学位统筹安排。未按要求填写表格或接受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读的机会。
(3)本地区集体户、寄宿制户的适龄儿童。
本区集体户和寄住户适龄子女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在四个区中任选一个(区内志愿中学见附件6),志愿填报所选区内至少三所中学(二区仅一所)。根据适龄儿童在湘落户时间长短,遵循“自愿优先、统筹平衡”的原则,实行电脑派位升学。区内中学不能全部接收时,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中学。志愿区域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未按要求填写表格或不接受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学习的机会。
注:集体户、寄住户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翔安区购买产权超过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应作为“住宅”)并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因为房子还没交房,不可能实现“以房养老”。网上报名并预约片区后,不需要参加志愿填报,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如果志愿区内有双胞胎或多个孩子,家长应在6月10前向毕业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捆绑是指两个孩子可能被送到同一所学校)。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实验学校、新圩学校、彭厝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接上初中。
“热门学校”(翔安一中、实验学校等。)地区“两一致”小学毕业生超过学校能提供学位的,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没有被热点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非本地户籍入学
非本地户籍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在四个区中任选一个(志愿填报区内中学见附件7),志愿填报所选区内至少三所中学(二区仅一所)。根据在厦门长期缴纳社保的监护人,遵循“自愿优先、统筹平衡”的原则,实行电脑派位。如果社保缴纳时长相同,那么顺序是在厦门居住时间。区内中学不能全部接收时,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中学。未按要求填写表格或不接受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学习的机会。
如果志愿区内有双胞胎或多个孩子,家长应在6月10前向毕业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捆绑是指两个孩子可能被送到同一所学校)。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班学生未经毕业资格许可继续留校就读的;取得毕业资格者可继续留在我校或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智障学生,经评估后可以到普通中学就读或在区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第二阶段:其他
1.区外学校招生。根据《厦门市2021关于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的意见》(厦教33号[2021])。在这个阶段,招生学校的招生办法都是在市教育局或者学校的网站上公布的。具体招生组织由招生学校负责,区教育局和学校不统一组织报名。学生要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现阶段学校招生。
2.该地区的一些学校补充学生。双石中学翔安校区与翔城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城分校,以下简称外国语翔城分校)联合在翔安招收部分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翔安校区、翔安科技一中在完成区招生任务的前提下,招收部分翔安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区内中学采取材料审核、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录取结果不可更改。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到派位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市属学校、实验学校以外的中学就读。具体招生办法在学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网站公布。
在区外和区内学校招生时,每人限报其中一所。如发现被多所学校录取,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回其户籍所在区继续深造。
(五)录取时间和档案交接
7月2日,初中招生电脑派位。7月6日中小学交换录取通知书,7月8日初中新生报到,7月10初中新生电脑排课。
(六)市直学校在我区的招生计划,由市直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七)未划定区域的居民区“两个一致”小学毕业生,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原则上与物业所在社区适龄儿童一同进入相应中学就读。如果对应的中学是“热门学校”,就会统筹到其他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要成立小学毕业和初招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小学毕业和初招的第一责任人。他要认真把关,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入学审核工作,防止登记表漏填或填错。各毕业小学要召开毕业班家长会等形式,加大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力度,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及时劝说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智障学生,经评估后,可在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需出具相关证明)。
(3)做好政策宣传。
各中小学校要做好以下政策的宣传工作。
1.初中阶段未实际入学的学生,没有资格录取学生或高中生,保送到本校高中。非本市户籍学生,不具备普通高中招生资格。
2.放弃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区中学转学或借读。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本区学习的资格。
3.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正式学籍,在该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初中在厦门就读期间,其父(母)应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三个条件2022年持续四年,2023年持续五年,2024年起持续六年。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区纪委纪检监察组及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初试招聘工作的检查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意见适用于2021翔安区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由翔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1。翔安区2021初中招生区域划分一览表
2.翔安区2021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表
3 .翔安区小学毕业生异地或回老家深造申请表。
4.翔安区初中招生跨片报名申请表
5.翔安南部新城中心区初中招生计划(2021)
6 .翔安区集体户口招生区域划分一览表
7 .翔安区非本地户籍招生地区划分一览表
厦门市湘教[2021]65号翔安区2021关于小学毕业和初中入学的意见。文件